洛川县2012年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招标公告

洛川县2012年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川县2012年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由陕西省水利厅陕水建发[2013]141号文《关于洛川县2012年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已到位,其它地方配套资金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洛川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采购标项、一个监理标项,建设内容包括:
施工标项:改造吴家河水库灌区泵站1处,配套水泵、电机7台套,新建泵房236㎡,改造前池出水池,改造管理设施180㎡,铺设出水钢管8355m,改造10KV输电线路6.5KM,新建500㎡蓄水池1座;在旧县镇洛阳等8村铺设干支输配水管道21.485KM、低压管道72.42KM,新建各类阀井75座、放水拴井2150座;在秦关乡铺设滴灌铺管12KM、滴管带114KM。
采购标项:主要采购内容为:U-PVC管材93.9KM,50PE管材12KM,滴管带114KM。
监理标项:洛川县2012年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是三级及以上水利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采购: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商业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3.3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必须是水利部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登记申请表原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13年4月7日至4月1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08:30~11:30, 14:30 ~17:30,在延安市宝塔区师范路文化沟小区1单元5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叁仟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地点待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川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郑晓荣
电话:****-*******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师范路文化沟小区1单元502室
联系人:屈阿杏
电话:134*****3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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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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