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农机具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五华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农机具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农机具购置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五华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五华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3日15: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24日15:00 |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恒大御景半岛一期A2栋901房 | ||
预算金额 | ¥168.68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250 | ||
采购单位 | 五华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州市五华县华兴北路3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250 |
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农机具购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1424-2021-00345
项目名称: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农机具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9,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大数据平台建设 | 大数据平台建设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439,800.00 | 1,439,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内容并提交验收申请。
合同包2(农机具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 | 农机具 | 农机具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247,000.00 | 24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合同包2(农机具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6)已依法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农机具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6)依法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2021年03月2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恒大御景半岛一期A2栋901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名称:五华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华兴北路377号
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1-2层
联系方式:138*****250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8*****250
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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