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榭镇四村村新中路(张米公路-南村公路)维修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比价公告

叶榭镇四村村新中路(张米公路-南村公路)维修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比价公告

叶榭镇四村村新中路(张米公路-南村公路)维修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比价公告

一、报价内容:叶榭镇四村村新中路(张米公路-南村公路)维修工程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编制、施工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等全部内容)。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参加报价的单位应具备招标代理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执行能力。

三、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松江区

四、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已以叶府办便函[2021]12号文下达,工程总投资为79.85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71.4305万元,工程内容:新中路(张米公路一南村公路)维修工程涉及道路全长420米,路面宽度4-5米,工程采用:南段车行道修缮后加铺防裂贴,铺设6cm粗粒式沥青砼(AC-25C),再铺设4cm细粒式沥青砼(SBS-13);北段车行道采用原老路挖除外运,铺设15cm级配碎石,铺设30cm水泥稳定碎石,再铺设6cm粗粒式沥青砼(AC-25C)、4cm细粒式沥青砼(SBS-13)。附属工程:采用新建平石、仿木栏杆、梁、道路标线、里程碑、白米桩、红白警示柱补种绿化、完善土路肩和护坡等。

五、对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要求

1、应本着“独立、科学、真实、守法”原则。服务标准与要求以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为准,服务期内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招标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服务人员不得外聘,对所服务的每个具体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拟定人员进行配备,所有拟定人员须固定,且相关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

3、应严格执行职业制度以及投标文件和商务谈判中有关廉政建设的承诺,规范具体操作、遵守职业道德。

4、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包,否则将取消服务资格。

5、服务单位在实施服务过程中不得有商业贿赂等经济问题,一旦发现将取消继续服务资格。

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

1、指派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人负责实施招标代理工作;

2、严格按照全过程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和相关程序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3、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整理一份完整的招标过程相关资料送甲方及主管部门备案;

4、服务单位为甲方服务,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不得超越服务权限),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能最大限度体现甲方的意愿,满足甲方的要求;

5、按甲方要求如期完成本工程服务工作;

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价款

按照相关计价文件、取费基数及投标方自报收费下浮率由财务监理核准后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计联[2005]834号、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5] 056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及沪价费(2011)007号、关于《松江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参考意见》及有关问题解释(1)、(2)、松财建[2015] 18号《关于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放开后具体执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率的填报。

2、投标报价中的收费基数暂按工程估算建安费计算,最终结算时施工招标代理计费基数将按经财务监理审核的最高投标限价调整,再结合投标人所报对应的下浮率重新核算支付。

3、结合企业资质、信誉、荣誉、报价等内容综合评议后确定成交单位。

九、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1年3月8日13:30时前,报价人将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分别密封后送建设单位,地点:松江区叶榭镇四村村委会,联系人:徐磊。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及计费过程;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如有);

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上海松江区叶榭镇四村经济合作社

2021年3月3日


标签: 维修工程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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