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李家村南朱家圩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海宁市许村镇李家村南朱家圩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0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第1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许村镇李家村南朱家圩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李家村南朱家圩河道,主要内容包括新建A型重力式护岸125m,B型重力式护岸246m,黄石护岸546m,1.5m宽游步道289m,1.5m宽碎石步道183m,景观桥1座,栈桥1座,休闲广场约168m2,廊架1 座,停车位约110m2,围墙50m,1.18m高仿木栏杆216m,0.5m高仿木矮栏杆280m,绿化3340m2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资预算约310万元。
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海公管办(2020)5号文《关于公布《2020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20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水利工程)的入围单位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省水利厅颁发的叁级聘用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5日上午10: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因疫情原因,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1206室(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收件人:陈利虹,电话1********76。特别注意:因我司人员前往许村镇开标,故本项目现场递交和邮寄签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10:00,过时不候,快递送达确认由寄件人自己确认,代理机构不负责跟踪物流信息。
注: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做好邮件的相关保护工作,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损坏、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费投标人自理。如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接收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许村镇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李家村 地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3-1206
邮 编:314409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7*****130 电 话:****-********
传 真: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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