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2021第一次物资 招标公告

国网辽宁2021第一次物资 招标公告

国网辽宁2021第一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02 00:00:00.0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信息2021年第一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1-03-01

招标编号:222101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一册

通用部分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招标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序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
1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222101-1102007-1601
2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222101-2805001-1601
3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222101-2806001-1601
4电能表222101-1307000-1601
5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222101-2802000-1601
6数字程控交换系统222101-1206001-1601
7次同步振荡监测装置222101-1101030-1601
8环境监控系统-变电站222101-1215002-1601
9成品混凝土222101-1701020-1601
10H型钢222101-1602014-1601
11预制连接线222101-1402027-1601
12交流复合相间间隔棒222101-1405043-1601
13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222101-1102003-1601
14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SF6222101-1102003-1602
15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避雷器222101-1102003-1603
16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油色谱222101-1102003-1604
17端子箱222101-1106001-1601
18火灾报警系统222101-1502005-1601
19母线222101-1028000-1601
20航空障碍灯222101-1502000-1601
21预制光缆222101-1403010-1601
22隔离手车222101-1016006-1601
23变压器灭火装置222101-1502006-1601
24在线监测系统-变电站222101-1102008-0901
25UPS电源222101-1109010-0901
26蓄电池组222101-1109007-0901
27直流电源系统222101-1109001-0901
28智能故障录波装置222101-2801016-0901
29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主设备222101-1110002-0901
30主设备全面监视系统-DLCS222101-1111003-0901
31主设备全面监视系统-DLBS222101-1111003-0902
32主设备全面监视系统-DBS222101-1111003-0903
33时间同步装置222101-1104003-0901
34输变电设备负荷管理系统222101-1102002-0901
35综合在线监测装置222101-1102004-0901
36配电自动化子站-相电流222101-1107004-0901
37配电自动化子站-非相电流222101-1107002-0901
38资源管理系统222101-1208008-0901
39激光清障器222101-1311010-0901
40输电线路仿真培训系统222101-1312054-0901
41无人机巡检系统试验系统222101-1305005-0901
4220kV电力电缆222101-1404001-0901
43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变压器铁芯222101-1102003-0901
44交流电源系统222101-1109002-0901
4520kV变压器222101-1001003-0901
46箱式变电站222101-1001012-0901
47互感器222101-1003001-0901
48电击器222101-2203000-0901
49控制器222101-2401000-0901
50线路巡检仪222101-1311016-0901
51仪器仪表222101-1300000-0901
52环网柜-20kV222101-1016006-0901
53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调控222101-1110002-1301
54硬件加密机222101-2402009-1301
55运维管理系统-省调运行222101-1211001-1301
56变电站综合测试仪222101-1301036-1301
57运维管理系统-菱镁产业园222101-1211001-1302
58资源管理系统-调控通信222101-1210001-1301
59运维管理系统-调控通信222101-1211001-1303
60数字无线多地址通信系统-中继站222101-1217003-1301
61线路在线监测装置-大跨越222101-1102002-1401
62相位伏安表222101-1302013-1401
63测温仪222101-1313005-1401
64图像监视系统222101-1215003-4801
65多媒体软件222101-2304006-4801
66环境监控系统-培训222101-1215002-4801
67变电站培训仿真系统222101-1104017-2901
68负荷监测系统222101-1102011-2901
69电力专用作业车222101-1504052-7001
70起重设备222101-1501007-7001
71零星电力物资222101-0000000-0001
72普通客车222101-1504001-2001
73同步时钟设备222101-1209001-3101
74环境监控系统-通信222101-1215002-3101
75UPS电源-通信222101-1109010-3101
76馈电屏222101-1106003-3101
77蓄电池组-通信222101-1109007-3101
78精密空调222101-2406001-3101
79光纤智能切换设备222101-1212011-3101
80通信监控系统-子站222101-1208008-3101
81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通信222101-1110002-3101
82运维管理系统-通信网管222101-1211001-3101
83接入设备222101-1206015-3101
84电视会议外围成套设备222101-1207006-3101
85嵌入式设备漏洞分析222101-2402001-3101
86高级预警系统222101-2402002-3101
87网络特征分析平台222101-2402017-3101
88运维管理系统-物联终端画像222101-1211001-1501
89仓储成套设备222101-1501067-14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简称《证明函件》)不适用于本项目,仅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配(农)网项目协议库存招标。

(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④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⑤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⑧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对于资质业绩中需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标段,认证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详见附表一。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各分标接受供应商类型情况见3.2附表一。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本次招标分标序号48,分标名称电击器,包号1,需提供样品,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相同,详见本章节5.2.2。样品退还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退还地点为:南湖电力大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3号),供应商须凭授权委托书领取样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样品,视为供应商对样品自弃,采购人不再代为保管,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日至2021年3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不收取发售招标文件费用,各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获取招标文件。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投标工具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目录下下载“供应商投标工具”。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U盘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5.1.1纸质投标文件:只包括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其他纸质投标文件。

5.1.2光盘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

5.1.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

5.1.4 U盘文件:内容同正本光盘文件。

5.2递交时间及地点

5.2.1本招标项目接受以电汇形式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只可选择一种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以电汇形式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汇款摘要必须注明且仅注明“202101hw”即可,投标保证金汇款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2021年3月23日上午10:00。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以我单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线上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办理方式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3.4.1)

电汇形式保证金必须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以保单原件为准。

5.2.2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批次投标文件(含第48分标电击器样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文件)递交方式只接收邮寄方式。邮寄收件人:李大东、王博宇 联系电话:024-23138410(需对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释疑请拨打7.1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邮件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3号南湖电力大厦 邮编110000)投标文件须在2021年3月18日8:30-3月23日10:00送达指定邮件收件地址(周六、周日正常接收)。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接收人签收投标快递的时间为准。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寄出24小时之前事先按附表1格式填写,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地址lndl_wzzb@163.com。接收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疫情影响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而造成投标失败的风险,应选择可靠的快递公司并及时关注快递进度,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送达,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标明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及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如发生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邮寄过程导致包装破碎或邮寄后未告知代理机构导致未收到投标文件等情况,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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