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深基坑监测、盾构监测、大堤安全监测等”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

关于“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深基坑监测、盾构监测、大堤安全监测等”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

各投标人:

“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深基坑监测、盾构监测、大堤安全监测等(项目编号:GC-AQ-2021-011)”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疑问的回复

问:该项目为招标文件中第15页关于对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描述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国内第三方监测(且须包含盾构监测或隧道监测)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第二十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针对类似含盾构隧道监测的项目,目前全国通用管理办法为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同时施工单位出于自我风险控制也会委托一家单位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提问:本招标文件中对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是否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监测业绩,请明确。

答:是。

二、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菱湖南路269号

联系人: 谷凡飞

联系方式:158*****042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二)

联系人:江月年

联系方式:****-*******

传真:****-*******

2021年03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监测 盾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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