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回归亭公园管养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回归亭公园管养服务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回归亭公园管养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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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回归亭公园管养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回归亭纪念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管养范围包括:回归亭纪念公园红线范围内综合管养服务,其中绿化及硬地面积48512.14平方米,林地面积为10677.14平方米,公厕1座,庭院灯115盏,园区内景观灯管养维护。

  二、质量要求

1.管养标准:参照深圳市一级公园标准进行管理养护,达到《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社区公园管理维护技术规范》、《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公园服务规范》、《深圳市高品质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试行)等标准,并按照《深圳市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办法》、《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光明街道市政管理中心绿化养护考评表》的工作要求执行(以上规定规范在合同期内因公园管理要求需要重新修订或补充其它管理规定的,按新修订的办法执行)。

2.公园保洁工作内容含绿地、园路、广场、硬地、公园管理中心及公园设施(含风雨廊、垃圾筒、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护栏、护树设施、灯光及各类电气设施、监控系统、座椅、指示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标识系统等)保洁。

3.绿地保洁、场地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在每天的6:00~22:00保洁时间内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产出垃圾当天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点;保持绿化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4.防止意外发生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自然灾害,预防火灾,以及人为破坏、盗窃、交通事故等对绿地造成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并尽快修复。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滑坡;对园区承担义务灭山火灾害及抢险工作,对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地恢复工作。

5.公厕设施维修、四害消杀、卫生管理、化粪池清理及管道疏通。在规定时段内应有专人进行保洁与服务,公共厕所保洁管理主要包括开门前、运行期间和关门后三个阶段。

6.公园生活垃圾工作:在垃圾处理工作中做到日产日清,从作业现场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处理点。

7.服务方须落实安全文明管养措施,作业时须统一服装,配备安全防护设施,为园区提供文明的服务。

8.绿地管理养护内容包括草坪、灌木、乔木、草本花卉、水生植物、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悬挂绿化、盆栽植物及自然生态绿化区域的管理。

9.灌溉、施肥工作: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服务方根据园区植物习性全面开展园区绿化施肥,所使用的化肥必须报采购单位验证后方可使用。

10.整形修剪工作:根据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景观造型要求、安全要求及防风要求等,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定期修剪和不定期修剪。

在实施绿地养护过程中,服务方须遵守采购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安排。

11.由于管养不当原因造成植被死亡枯萎或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服务方负责整改并赔偿相关损失。

其他要求

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发送的所有环境卫生质量投诉问题必须及时认真跟踪清理,及时报告清理结果。

服从和达到采购方检查、指导、考评等监管规定的要求。

质量管理和监督措施

需求方根据《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公园服务规范》的要求及市、区“双赛”标准,结合服务单位实际,制定环卫质量标准检查监督办法,采取明检、暗检相结合的方式,以暗检为主,具体考核以合同上规定为准。

服务单位必须服从采购方的严格监督管理。

检查标准。采购方对服务方每月采取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查2次以上考核评分,明检时服务方可派人参加,评分结果每月底排名公布。同时为督促服务方认真做好管养工作,每月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90分为达标,80分为合格分。总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达标,不扣减管养单位服务费;90分以下(不含90分)为不达标,每少1分将扣除该单位当月维护费的1%;考核评分不合格的,将扣除本月服务费的20%。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完成时止,暂定为三 个月。

四、人员、设备要求

1.本项目最低配备工作人员9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质量管理员1名,清扫保洁(管养人员)7名,现场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2.管理用车(仅用于本项目管养服务)1辆,高空作业车1台,垃圾运输车或垃圾压缩车1辆,洒水车(核定载质量 8T)1辆,草坪修剪机1台,绿篱修剪机1台,油锯1台,高压清洗机1台,疏草机、油花剪、长剪、高空剪、桶、斗车、竹箕、铲、锄、锯子、电锯、梯子等小型设备和保洁用品、工具1批。

项目预算金额: 178476.6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组(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市政管理和
建设工程事务中心代章)
地址: 光明街道环卫综合大楼(光翠路北73号)
联系人: 谢宇平
联系电话:135*****471
公告日期: 2021年 3 月 3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养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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