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荡镇史家港改道工程

沈荡镇史家港改道工程

()[沈荡镇]沈荡镇史家港改道工程

【&nbsp信息发布时间:2021-03-0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沈荡镇史家港改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沈招202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荡镇史家港改道工程已由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沈政【20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沈荡镇横泾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填埋河道139米,回填方量约6928立方米,新开挖河道179.4米,开挖方量约12367立方米,新建护岸约442.5米,挖除老路约400平方米,绿化种植约2548平方米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110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33900分至202131514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3151400分,地点为沈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四楼405会议室(地址: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镇政府对面))。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沈荡镇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联系人:沈宝杰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137*****200联系电话:****-********

2021 33

附表:

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

1

投标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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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荡镇史家港改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沈招202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荡镇史家港改道工程已由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沈政【20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沈荡镇横泾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填埋河道139米,回填方量约6928立方米,新开挖河道179.4米,开挖方量约12367立方米,新建护岸约442.5米,挖除老路约400平方米,绿化种植约2548平方米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110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33900分至202131514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3151400分,地点为沈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四楼405会议室(地址: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镇政府对面))。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沈荡镇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联系人:沈宝杰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137*****200联系电话:****-********

2021 33

附表:

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

1

投标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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