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招标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谈判采购信息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委托,近期将对其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HNGP2012-008817R

2、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中央空调模块式风冷冷水机组

7台

2

中央空调安装调试(含原机组等相关设备的拆卸,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相关材料费用等)

1批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7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5、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6、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谈判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递交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室

10、谈判文件售价:每套 100 元人民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汇款购买须知: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请将所须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详细列明,并连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未按照以上要求购置招标文件的,所造成后果自负)。(汇款到帐时间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

11、获取谈判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林小姐/****-********

12、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2.1、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2、必须提供2012年连续2个月的社保记录凭证和任意2个月的税收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12.3、必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12.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5、所报主要产品(中央空调)生产厂家必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证》。

12.6、报价人如不是所报产品生产厂商,报价时必须出具所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2.7、必须在本中心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谈判。

13、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户 名: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华海支行

财务部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电话:****-********、32

14、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7楼 邮政编码:570125

网址: www.hngpc.gov.cn

项目负责人:毛女士 电话:****-******** 传真:0898-********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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