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兴涛金融中心及兴涛幼儿园项目公众参与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关于大兴区兴涛金融中心及兴涛幼儿园项目公众参与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6月6日,我分局依法对由北京东海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民德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兴区兴涛金融中心及兴涛幼儿园项目规划指标及方案设计在用地现场进行了公示。期间,陆续收到周边居民的反馈意见(电话反馈意见22条,网上反馈意见12条,12345反馈意见2条)。据此,建设单位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答复意见。经我分局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各方没有重大分歧的意见
1、关于建设幼儿园问题
居民意见:周边幼儿园教育配套较少,希望尽快建好。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自有用地)【2018规土(大)条字0005号】,该地块需承建一个12班幼儿园。目前东海民德公司已与项目用地范围内锅炉房产权方进行了沟通,在不影响兴涛小区及学校供暖的情况下,尽早对幼儿园开工建设。
采信意见:双方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二、 属于我分局职责的不同意见
1、 关于项目周边交通问题
居民意见: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已拥堵严重,该项目建成后交通会更加拥堵,影响居民出行,一有紧急情况发生,120,119都很难进入小区。
建设单位意见:由于本次规划的用地面积比较紧张,西侧为主要出入口,在规划设计阶段对幼儿园的交通组织做了人车分流的方案。东海民德公司聘请专业公司做了《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结论是项目建设可行。
采信意见:我分局已要求建设单位向市交通委申请作交通评价报告,市交委出具的交评报告意见将作为该项目审查的依据之一,建设单位已按照交评报告意见落实。
2、 关于土地性质、用途改变问题
居民意见:项目所在用地范围原为包含兴涛社区配套设施的公共用地,现变为商业用途的私有经营用地,居民不认可。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地块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性质为住宅,东海民德公司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大兴新城北区兴涛小区B地块控规的批复》对项目用地1.33公顷(其中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用地约0.29公顷,基础教育用地约0.41公顷)做了相关的设计方案,并且在综合性金融服务项目中配套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文体活动站、物业管理用房等。
采信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为东海民德公司,证载使用性质为住宅。依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大兴新城北区兴涛小区B地块控规的批复》,该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33公顷,其中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约0.29公顷,容积率为2.8,建筑高度为45米(含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托幼)用地约0.41公顷,容积率为0.8,建筑高度为18米。该方案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三、 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关于噪声污染、扰民和开发商违反承诺等问题,不属于我分局职责,我分局将与相关部门沟通依法做好监管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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