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二采油厂环境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第十二采油厂环境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第十二采油厂环境监测(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第十二采油厂所属91座生产站点及其所属生活保障点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突发状况进行应急监测,具体包括:
采出水监测:对9个采出水站点,10个点位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
措施返排液及钻试废液处理站水质监测:对固城钻试废液处理站和板桥措施返排液处理站的处理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地表水监测:对内马莲河、固城川、合水川、城北河四条主要河流进行水质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三次;
地下水监测:对厂辖区内5个地下水水质进行水质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对16个生活保障点的生活污水处理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土壤环境监测:对厂辖区内10个场站土壤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噪声监测:对85个站点的噪声进行监测,检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加热炉烟道气监测:对厂辖区内249台加热炉烟道气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VOCs监测:对厂辖区内85座生产站点开展VOCs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在每年监测任务完成后于次年1月15日前完成第十二采油厂环境年度报告编制,上报至第十二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科,本项目预计金额150万元。
2.2招标范围:对第十二采油厂所属91座生产站点及其所属生活保障点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包括:采出水监测、措施返排液及钻试废液处理站水质监测、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噪声监测、加热炉烟道气监测、VOCs监测等,以及对厂辖区内发生突发状况进行应急监测。按要求编制各监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在监测任务完成后于30内完成第十二采油厂环境报告编制,上报至第十二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科。
本项目需要两名中标人,工作量原则上平均分配(由甲方根据需求进行分配),最终以实际工作量结算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甘环监测发(2017)4号《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我省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必须要在我省建有实验室并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我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附资质认定证书及实验室的有效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1年3月24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3月2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 。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陕西西安高陵泾渭工业园区长庆工业园长庆办公基地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
联系人:耿智雨 | 联系人:程晓艳游涛 |
电话:130*****781 | 电话:***-********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年3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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