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武警警种学院军械库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武警警种学院军械库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武警警种学院军械库建设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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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武警警种学院军械库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6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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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联系方式:王助理、刘干事 69787323、6978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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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鹏飞010-63509799-8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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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12月06日 09:00?至?2016年12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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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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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12-1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如下: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军械库建设等,详细技术需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对标段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对一个标段的部分投标将被拒绝。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六、当投标报名截止后投标人家数多于7家时进行资格预审,当投标人家数少于等于7家时进行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9.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0.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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