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及地勘基金等审计招标公告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及地勘基金等审计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及地勘基金等项目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MGYC-2013-GCSJ-05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及地勘基金等项目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3】0564号)文件已经批准建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及地勘基金等项目审计咨询服务
2.1.2项目地点:项目涉及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个盟市。
2.1.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2013年12月20日提交本项目全部工作成果。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全程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及地勘基金等项目的审计咨询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相关人员要有完成项目的资格、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址及资格审查要求
4.1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2013年4月2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C座1016室;
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A4纸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4.3.1投标人应提供: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拟任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5)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联 系 人: 王义忠
联 系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宇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晶 郭淑艳
联 系电 话:133*****679 ****-*******
传 真:****-*******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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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宇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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