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农村污水临时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农村污水临时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2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2021]03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农村污水临时处理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2020】3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大邱庄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734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73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座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大邱庄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农村污水临时处理项目,建设规模为4座,新建四座污水处理站对污水进行处理,共铺设DN300管网约29370米,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约为1500t/d,总投资额3734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17个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农村污水临时处理项目,招标范围:对大邱庄镇所辖的17个村的原有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系统排入市政管网;对于不能排入市政管网的,用吸污车转运污水处理站,新建四座污水处理站对污水进行处理,共铺设DN300管网约29370米,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约为1500t/d。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发包人需求及交付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107.1474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4月07日 至 2021年05月07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2)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3)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4)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4日 至 2021年03月10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17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大邱庄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恒泰路1号
邮政编码:301600联系人:王浩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齐宝熙(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格调大厦405室
邮政编码:300102联系人:唐真电话:189*****972
传  真:********

日期:2021年03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大邱庄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浩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恒泰路1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临时 农村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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