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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服务外包项目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服务外包项目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服务外包项目

日期:2019-11-05来源:中国政府网
大中小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采购人)

乙方:中再生双江环卫有限公司(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

1、项目名称: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范围或内容:

(1)清扫保洁作业总面积478100平方米(以甲、乙双方现场指认的实际范围为准),收运生活垃圾范围为辖区所有垃圾箱体260余个。

一级保洁道路

1、状元小学至千子门

176000㎡

2、心语琚路

9000㎡

3、歇浦路

17500㎡

4、解放台

10000㎡

5、金鼎广场

3500㎡

6.东风花苑

4000㎡

二级保洁道路

7、四季花园街

7500㎡

8、人和支路及中心花园周边

9000㎡

9、解放台经济适用房周边

50000㎡

10、红岩厂家属区

7000㎡

11、绕城高速小湾接口

2000㎡

三级保洁道路

12、东风街1

7500㎡

13、东风街2

7500㎡

14、东风花园

7500㎡

15、骑龙片区

7020㎡

16、野猫岩

12600㎡

17、东景花园

6000㎡

18、申鸿花园

4040㎡

19、小磨滩社区

2000㎡

20、红岩厂子弟校-西溪桥

20000㎡

21、歇马-浦陵厂

48440㎡

22、六个国有企业移交部分

20000㎡

垃圾站

23、垃圾转运站

1个

公路护栏

24、公路护栏

4000㎡

绿化管护

25、绿化管护一级

5000㎡

26、绿化管护二级

31000㎡

备注:保洁范围以甲方提供文字范围为准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方应充分考虑风险做好实地勘察工作。保洁包括无物管小区以及单处10平米内人行道维修,餐饮垃圾必须做到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对于餐饮垃圾箱体存放地也必须做到不得泄漏、撒落、无气味、无污迹。

(2)绿化服务范围为清扫保洁范围内的所有绿化管护。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服务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1、乙方严格按照《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规范作业考核标准》(附件1)、《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问题处置考核标准》(附件2)以及《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服务外包项目》(19C0014)招标文件中相关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作业。

2、乙方严格按照《歇马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附件3)实施日常考核。

第三条:乙方项目负责人、职务及身份证号码刘丹、****************22,本次项目团队共87人,团队组成人员情况?项目总经理1人、主管3人、驾驶人员12人、园林工程师1人、清扫保洁工64人、人力资源管理员1人、档案管理员1人、财务1人、物资管理员1人、信息管理员1人、宣传员1人。

第四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1、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 段 划 拨( ??) ??????B. 按 月 划 拨 (√ )

C. 按 季 划 拨( ??) ??????D. 项目完成结算( ??)

2、合同总额:(小写)*******.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肆万肆仟元整

3、第一次划拨时间:2020年7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二次划拨时间:2020年8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三次划拨时间:2020年9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四次划拨时间:2020年10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五次划拨时间:2020年11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六次划拨时间:2020年12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七次划拨时间:2021年1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八次划拨时间:2021年2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九次划拨时间:2021年3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十次划拨时间:2021年4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十一次划拨时间:2021年5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第十二次划拨时间:2021年6月10日;金 额303666.67元

4、每次划拨款项中须减去当月考核扣分罚款,实际划拨金额据实确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5、乙方收取甲方款项之前须出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后甲方应于30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0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未按合同中约定提供服务的或乙方不具备提供服务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项目考核验收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可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提供服务进行考核验收。

根据项目需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可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并对乙方进行的服务进行考核。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清点甲方的清扫保洁相关工具及设施设备,将工具清单交于甲方,工具由乙方继续使用。

第八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三份、区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

地址: ?????????????????????????????地址: ??????????????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1: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规范作业考核标准

作业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规定

收运车辆及收集容器

垃圾运输车辆车牌、标识清晰,证照齐全,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并设置统一标识;符合国家车辆管理规定。

2分/次

必须具有密闭运输功能,有防渗漏设施,外表无明显污点、污痕、油迹、油渍,特别是尾部。

2分/处

车辆能及时清理清洗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故障隐患,保持车况良好;

1分/项

能实行即时监控。有条件的,可配备车载视频控制系统;

1分/项

严禁无完整手续的车辆从事环卫收运作业;

20分/次

作业结束后,应将整洁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场所,且停放规范,不得参与垃圾收运无关工作。

2分/次

符合北碚区垃圾分类标准的生活垃圾收集专用容器;

1分/个

收集容器完好、密闭、整洁;

1分/个

收集容器规范放置,不得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市貌;

1分/个

定时清扫收集容器存放地点,保持周围整洁卫生。

1分/处

符合北碚区垃圾分类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专用容器;

1分/个

标注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名称和编号;

1分/个

保持垃圾收运车辆及垃圾收集容器污液排泄设备完好,及时规范排污,避免污液外泄。

1分/次



收集站点

站点地面须硬化、平整,通风良好,站内设有降尘、除臭措施,有给排水设施。

1分/处

????标识牌规范、清晰、贴挂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操作规程,站点名称,管理人员等。

1分/处

????站点内、外地面整洁,无散落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存污水,墙面、窗户无明显污迹、积尘、蛛网等。

1分/处

站点应设置规范标志牌和告示,公布站点名称、开放时间、投诉电话等。

2分/处

根据服务范围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清运次数。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有储存设施的,应加盖封闭,定时转运,确保日产日清。站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2分/次

站点内外无明显异味,噪声控制在规定标准内,无周边居民投诉。

1分/次

站点(含管理用房)不得堆放杂物或挪作它用。

2分/次

开放时间应根据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时间确定,必须严格按时启闭,不得全天候开放。

2分/次

加强垃圾收集规范管理,垃圾箱、桶在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保持箱体、桶体的干净、整洁。禁止在垃圾收集站点捡拾垃圾。

1分/处

收集站点装载规范,不得有影响居民的行为。

2分/次

定时进行有效消杀和除四害工作,避免因垃圾异味等产生影响群众居住和出行。

1分/次



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

1分/项

消防制度。

1分/项

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1分/项

站区管理制度。

1分/项

消毒工作制度。

1分/项

教育培训制度。

1分/项



收运过程

持证上岗,易于识别。

1分/次

装载规范,严格设施设备操作。

2分/次

线路规划合理,垃圾不积压、不留存,日产日清。

2分/次

实行分类收集的须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5分/次

按指定地点,倾倒处置,不得擅自改变。

10分/次



应急机制

有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

2分/项

重大检查、活动,应急处置得力。

5分/次

作业环节

作业项目

各等级道路要求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居民区

作业时段

4:30—22:00

4:30—21:00

4:30—20:00

4:30—19:00



晨前普扫

7:00前

7:00前

7:00前

7:00前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晨前普扫

扣1分/天/次/100米

巡回保洁

7:00—22:00

7:00—21:00

7:00—20:00

7:00—19:00

未按规定作业质量标准进行巡回保洁

扣1分/天/次/100米

低压冲洗

3次/日

2次/日

3次/周


未按规定进行机扫作业、高压冲洗、抱管冲洗、人机配合、洒水降尘

扣30分/天/次

洒水降尘

2次/日

2次/日

2次/日

1次/日

机扫作业

2次/日

1次/日



人行道抱管冲洗

2次/周

1次/周

1次/半月

1次/半月

车行道高压冲洗

5次/周

2次/周

1次/周

1次/半月

车行道人机配合

2次/周

1次/周

1次/半月

1次/半月

擦试垃圾收集容器(包括果皮箱、生活垃圾收集桶、餐厨垃圾收集桶等)

1次/日

1次/日

1次/2日

1次/日

果皮箱、生活垃圾收集桶、餐厨垃圾收集桶等未擦拭、未关门、未盖盖

扣10分/天/次

擦拭人行护栏

1次/日

1次/日

1次/2日

1次/日

未按规定擦拭护栏

扣1分/天/次/100米

附件2: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问题处置考核标准

类别

考核内容

状态描述

处置时限

扣分规定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居住区

发现问题

未按时处置

发现问题

未按时处置

环境卫生

标段区域内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零星垃圾、立体垃圾、杂(废)物、粪便。

暴露垃圾:原始摊铺面积≧2㎡的垃圾杂物。(含临时堆放的装修垃圾);开放式社区楼道内垃圾堆放在楼道进出口未及时清运的按暴露垃圾计算。

12小时

扣3分/处/次

扣2分/处/次

扣2分/处/次

扣2分/处/次

卫生死角:摊铺面积≧1㎡≤2㎡的垃圾杂物;超过0.5㎡的垃圾杂物。

8小时

扣2分/处/次

扣2分/处/次

扣1.5分/处/次

扣1.5分/处/次

立体垃圾:存在于屋顶、雨棚、阳台、边坡等区域的垃圾杂物。

4小时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零星垃圾:摊铺面积≤1㎡的垃圾杂物。

4小时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道路路面无泥迹(水泥污垢)、无污水横流、无油渍污染;

泥带:道路路面泥迹(水泥污垢)超过20㎡。

14小时

扣5分/处/次

扣5分/处/次

扣3分/处/次

扣3分/处/次

污迹:泥迹、油渍超过1㎡。

8小时

扣2分/处/次

扣2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进水蓖亮桥亮角,无堵塞;路沿石无泥迹,严禁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篦。

水篦子堵塞:进水蓖脏污堵塞。

4小时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路沿石污染:路沿石脏污长度超过5米。

4小时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人为堵塞水篦子:当场发现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篦。

0.5小时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视线范围内的路面、设施及建(构)筑物上整洁清爽,无“三乱”。

三乱:乱涂乱写,乱刻乱画、乱张贴等。

4小时

扣0.5分/处/次

扣0.5分/处/次

扣0.5分/处/次

扣0.5分/处/次

垃圾收运点、果皮箱及餐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干净整洁,无残缺,无满溢;禁止使用非规定设施设备收运垃圾。

收集容器设置规范:使用统一规范的收集容器。

8小时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收集容器整洁:垃圾收运站点、果皮箱及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

4小时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扣1分/处/次

网络舆情

无负面网络舆情

因作业质量问题,发生负面网络舆情,经查实的。

8小时

扣5分/件/次

扣5分/件/次

扣5分/件/次

扣5分/件/次

领导批评及媒体曝光

无领导批评和媒体曝光

因业务工作不到位,被区级领导批评指正或区级媒体曝光的。

12小时

扣10分/件/次

扣10分/件/次

扣10分/件/次

扣10分/件/次

因业务工作不到位,被市级领导批评指正或市级媒体曝光的。

12小时

扣30分/件/次

扣30分/件/次

扣30分/件/次

扣30分/件/次

因业务工作不到位,被中央领导批评指正或中央媒体曝光的。

12小时

扣50分/件/次

扣50分/件/次

扣50分/件/次

扣50分/件/次

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数字12319督办问题整治及时,无反复发案现象。

12319投诉整改:对12319投诉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核查未过的。

4小时

扣1分/件/次

反复发案:对环卫数字化平台案件未按期回复和核查未过案;二次核查未过及同一区域高发案件。

4小时

扣2分/件/次

落实重大任务

无条件服从区市政园林局和所服务的街镇重大迎检工作统一调配和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大迎检接待任务。

未能按时保质标量完成任务。


扣100分/次

附件3:

歇马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

为加强重庆市北碚歇马范围已建成区域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清扫保洁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方法》的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在区级考核排名中不得出现综合考评得分排名最后一名情况,如出现排名最后一名情况,业主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一、考核方法

(一)考核时间:工作时间内随时考核

(二)考核制度:(1)承包公司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不关机;(2)承包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3)承包公司应积极主动协调承包路段工作事宜;(4)督办通知及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办理、回复。

(三)考核程序:每天由歇马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清扫保洁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后取证,电话或书面通知承包公司。

(四)清扫作业考核

1. 严格作业规定:

(1)清扫作业有大量落叶时,必须用大扫帚进行普扫,不得焚烧落叶和垃圾;

(2)洒水和雨后必须用塑料扫帚推水;

(3)晴天必须用蛛网扫帚抹灰;

(4)工具(扫帚,撮箕,手推车等)应摆放整齐有序,做到不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

(5)上班时禁止串岗到他人责任区闲聊;

(6)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

2. 严格普扫规定:作业人员普扫作业时,对车行道、人行道进行全面清扫。晨前普扫时间:5月1 日至9月30日早上6:00完成;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上6:30完成。

3. 严格保洁规定:保洁时,作业人员按规定要求走动保洁,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干净整洁;不得将垃圾往道路两旁、果皮箱、水篦子和绿带里扫;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带内的垃圾,及时清理果皮箱,每天擦拭果皮箱、人行护栏、阻隔设施、路灯灯杆(两米以下)、路名牌、市政指示牌(公厕指示牌、过街设施指示牌等 ),一级道路不少于2次、二级及三级道路不少于1次。

4. 严格抹灰规定:在普扫完毕,进入保洁状态时,作业人员必须采用蛛网扫把对车行道、人行道、路沿及路沿面进行抹灰,抹灰必须从墙体、花坛边、路沿石上开始,不能有漏抹、路面不能抹花,确保清扫区域无灰、无尘。

5. 严格清掏规定:保持下水篦的畅通和亮桥亮角,树圈内无烟头、纸屑,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

6. 严格清运规定:普扫、保洁、垃圾收集车等收集的垃圾必须随时入站。

7. 严格清洗规定:果皮箱要按时、按标准、按要求进行清掏和清洗,确保箱内无积存垃圾,表面无明显污迹及尘灰,周围干净、地面无污染;对主次干道两旁乱张贴的牛皮癣进行及时清理。

8. 严格迎检规定:做好每次迎检工作、接待工作,必须保证各种接待检查没有问题。

9. 若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作业期间发现水篦子破损、窨井盖缺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洒水冲洗作业要求

1. 洗扫车每天巡回对路段车行道作业。

一级道路: (1)车行道低压冲水,每日不少于3次(5:00~7:00,14:00~16:00,20:00~22:00);降尘每日不少于2次,最低要确保上下午各1次。环境温度在35℃以上时,应适量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降温次数。(2)车行道和人行道(含路沿石、水篦、石护栏,石护坡及其它立面)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进行刷洗,每周应不少于3次。车行道在不进行人机配合冲洗时,应每天安排机械高压冲洗。

二级道路:(1)车行道低压冲洗 ,冬春季每日不少于1次,夏秋季每日不少于2次;降尘每日不少于2次,最低要确保上下午各1次。环境温度在35℃以上时,应适量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降温次数。(2)车行道和人行道(含路沿石、水篦、石护栏,石护坡及其它立面)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进行刷洗,每周应不少于2次。车行道在不进行人机配合冲洗时,应安排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机械高压冲洗。

三级道路:(1)车行道低压冲洗 ,冬春季每日不少1次,夏秋季每日不少于2次;降尘每日不少于2次,最低要确保上下午各1次。环境温度在35℃以上时,应适量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降温次数。(2)车行道和人行道(含路沿石、水篦、石护栏,石护坡及其它立面)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进行刷洗,每周应不少于1次。车行道在不进行人机配合冲洗时,应安排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机械高压冲洗。

2. 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立即进行冲刷,直至清除污迹。

3. 白天因交通限制无法实施冲洗冲刷作业的路段,应立即安排在23::00后进行。洒水降尘时间严格按照市、区蓝天工程工作要求执行。

4. 遇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洁时间应顺延至少1小时。

二、用工安全及规范

(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聘用员工,严格保障工人作业安全,并承担服务承包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

(二)承包公司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能穿拖鞋,不能饮酒上岗,注重形象。

(三)中标方在本项目中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三、考核实施标准

(一)日常检查考核:根据《歇马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办法》,由歇马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按照该标准对保洁公司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考核办法要求进行清扫保洁的罚款500元——1000元。

(二)月份集中检查考核:根据《歇马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歇马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清扫保洁公司集中检查考核,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标准进行打分并罚款。

(三)专项整改考核:不定时对清扫保洁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于提前通知的专项整改和“12319”投诉的整改内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直接罚款2000元。

(四)服从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完成各项突击性任务。不服从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扣10分/次。由于应急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次。

(五)承包公司在接受上级检查及随机抽查中,保洁质量被区级领导点名批评的,扣10分/次;在街道接受上级部门暗访抽查评比排名在城镇一组第四名以后的,责任区被通报及扣分的,扣10分/次。

(六)由于工作不到位,发生居民或单位投诉、媒体曝光;引发环卫工人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经查属实的,居民或单位投诉扣2分/次;被媒体曝光,扣5分/次;引发环卫工人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扣20分/次。

四、本评分标准应用中的问题,由街道城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评分标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施行。

六、本评分标准为暂行实施,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

歇马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1

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置

中标单位需配备足够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人数按照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执行。不能因为作业人员不足而影响道路环境卫生工作。

未达标的,每次检查少1人,扣2分,连续检查未达到规定人数加倍扣分。

10

2

道路清扫保洁

5月1 日至9月30日早上6:00完成;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上6:30完成。普扫必须彻底抹泥沙,全天进行巡回保洁,做到无积沙、无积水、道路无杂乱石、瓦块和废弃物、无暴露垃圾、无白色垃圾,干净整洁,无牛皮癣及乱张贴乱涂写,进水篦子亮角亮桥(突发污染无条件及时清理)。

未达标的每单项扣1-2分。

19

3

机械作业

中标单位需配备足够机械作业车辆,具体数量按照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执行。按照道路等级作业时间和频次进行作业,上下午各1次洒水降尘,人机配合冲洗道路每周不少于一次,洗扫车每天巡回对路段车行道作业。机械洒水、冲洗作业后路面清洁,车道无明显积水、无泥沙、无扬尘。

每次检查少1台,扣3分,作业过程中影响交通,造成主管部门通报或市民投诉的一次扣1分。

13

4

垃圾收集箱、果皮箱、护栏清洁

每天巡回保洁,清掏垃圾,做到垃圾无满溢,日产日清、无明显污垢,清洁卫生,保持果皮箱门关闭和周边地面清洁,确保果皮箱正常使用,保持垃圾箱周边的清洁卫生、周边无暴露垃圾。护栏无污迹无灰迹,每周冲擦洗一次。

未达标的每单项扣1-3分。

5

5

树池、花台清洁

每天巡回保洁,做到树池无杂物和白色垃圾,清洁卫生。

未达标的每单项扣1分。

2

6

垃圾倾倒及管理

沿途垃圾收运至指定地点倾倒,裸露垃圾不能超过1小时。做到道路沙、石块不得倒入绿化带、进水蓖。

未达标的每单项扣1-3分。

5

7

环卫人员、服装及工牌号佩戴管理

上岗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遵守作业生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时间和责任范围内不得坐岗、脱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作业时分捡垃圾,做到责任范围清扫保洁到界、到位,不丢面积,环卫工人着装整齐干净,每天工作服颜色一致、并佩戴工牌号。

未达标的每单项扣1-3分。

4

8

环卫清扫保洁工具的管理

坚持使用“波丝扫把”清扫,扫帚、铲齐全,收渣车不能乱停乱放,手推车尽量摆放在隐秘处,工具要随时保持洁净,外观清洁美观,无乱堆放,做好整齐、规范。

未达标的每单项扣1-2分。

3

9

突发事件及暴露垃圾处置

责任范围责任时间内突发事件和路面污染及暴露垃圾及时发现、及时清除,2小时为清理时限,做到无暴露垃圾、废弃物。建立应急机制,突发事件、大面积污染接甲方通知后二十分钟内到现场处置。

未达标的每单项扣1-3分。

8

10

每月检查和迎检工作,上级领导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

积极配合做好每月市容环境综合检查工作和上级机关对管辖内市容环境检查工作及重要接待环卫保障工作。做好管辖内环卫工作和长效管理,做到不被市、区级领导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

迎检未达标的每单项扣2-5分/次。被市、区级领导批评扣12分/次,被区有关领导批评扣10分/次;群众投诉每次扣1分/次,被媒体曝光每次扣5分/次。

12

11

安全综合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是重要专项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全年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和总结,组织工作人员安全学习,强化安全意识,工作作业尤其是高压、危险、抢险作业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以保护作业人员和行人安全。建立和完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全年与歇马街道办事处一同对市政道路及公园等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12次,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在清扫保洁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一切事故的安全责任。

每月未开展安全检查扣5分,发生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1次扣16分。

16

13

管护资料

每月28日前将当月清扫保洁情况以文字资料报歇马街道办事处。每天、每周、每月及时上报作业信息及图片。

未达标的每单项扣1分。

3


合计

每分分值300元,于次月5日前对上月违规扣分实行处罚和对乙方管护工作综合情况实行百分制考评,并将考评成绩、扣款通知单交付乙方,所扣款额从乙方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用中扣除。作业期内每月考评,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不合格将提出警告,全年累计三次不及格提出严重警告,累计六次不合格或连续三次不合格将终止合同。

以上扣分最多不能超过该项目的分值。

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 绿化服务 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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