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已由青发改投资[2010]第1852号、宁发改投资[2010]第801号、青发改投资[2011]第2081号、宁发改投资[2012]第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东路25号,为一幢地下一层地上十三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10850平方米,建筑高度49.5米,基础采用筏板基础,基底标高-5.7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土建工程,还包括水、电、暖、消防等安装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计划2013年5月7日开工,2014年6月30日竣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3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只可对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海一大厦十一楼财务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9日12时前,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十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人:沈学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 号:****************03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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