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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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07国道廊泊线路口至衡水界段大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2]5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沧州市。
2.2、建设规模:307国道廊泊线路口至衡水界段大修工程,起点k111+247,终点桩号k165+900,路段全长54.65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监理标段。主要工作包括本项目大修等所有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五年内(2008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60km新(改)建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并且具有足够的合格人员、仪器设备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8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民族会馆三楼会议室(地址:解放西路和永安大道交汇处)。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孙文凯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
********传 真:0311-
********联系人:罗珊珊、王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