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结余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林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结余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林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结余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林州市任村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林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结余资金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结余资金项目
2.2采购编号:ZDYY-2021-00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控制价:526500.67元
2.5工程地点:林州市境内
2.6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2019任意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3.2.2落实节能、环保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注册员工,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3.4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北京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林州市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2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进行现场报名;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逾期未提供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将被拒绝接受。从其他渠道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4.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林州市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注意事项
7.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回题及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磋商文件。
7.2本次采购评标结果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各响应人若有异议,可在质疑期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堤出书面质疑。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任村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
地 址:林州市任村镇
联系人: 甘先生
电 话: 135*****585
代理机构: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话:155*****888
地 址:林州市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
监督单位:林州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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