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丰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管护保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采磋(2021)XZTY001
项目名称:2021年度丰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管护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56万元
采购需求:4座泵站及配套设施的管护保洁、输水河道及大沙河湿地的运行管护保洁,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的期限: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磋商公告
方式:营业执照扫描件及《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进行下载);营业执照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完整、填写齐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ty
********@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报名公司。为避免邮件丢失,请向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账号信息:
开户人: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新城支行
账号:
****************1628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首次响应文件的接收:
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县闸站管理处
地址:丰县丰城闸南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
联系方法: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流霞
联系方法:
****-********九、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021.xls" target="_blank">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