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州城区交通信号灯系统维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XW*******-1
二、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福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FJXW
*******-1 批 复 号: 2012年榕财采计[100]号项目名称:福州城区交通信号灯系统维护项目采 购 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三月地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东南医药大楼6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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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说明9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4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7七、招标项目的监督18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9第四章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2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9注:本招标文件共47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州城区交通信号灯系统维护项目政府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文件编号:FJXW
*******-1(批复号:2012年榕财采计[100]号)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3、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6、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月日 ::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月日 ::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邮编:350025项目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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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账号:7736-01-88-
*******-73 招标内容一览表序 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限1福州城区交通信号灯系统维护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493.5065(一年)中标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期内违反合同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不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相关要求:一、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二、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三、投标人必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及其数量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对合同包进行拆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四、所投标设备须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五、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税金、劳务、运输、管理、安装、调试、维护、保险、零配件、紧固件等。六、其它要求:(一)技术人员配备要求必须组建一支稳定、有能力胜任相应维修工作能力的技术队伍,熟悉掌握交通工程基本原理;熟悉掌握交通信号系统和交通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的工作原理、实际运用操作、故障查询及检修方法;熟悉掌握交通流量检测方法并能实际操作;熟悉掌握交通信号配时方案制作和下发,维护队伍总人数不得少于49人,所有人员均必须常驻福州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人员组成如下:(1)行政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2)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3)熟悉交通信号控制和交通仿真的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要求为道路交通相关专业研究生,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抢修维护组不得少于29人(含熟悉配时方案制作和上传下载人员5人、持有高空作业车驾驶证的不得少于2人、持有电工证17人以上、其他维护人员5人);(5)巡查组不得少于4人;(6)接警中心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不得少于6人;(7)数据处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要求熟悉工程概算、数据处理软件,大专文凭以上);(8)后台系统抢修维护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要求熟悉通信或计算机相关知识)。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内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二)设备配备要求1、中标人要自备的0.5吨或以下货车不少于9辆、高空作业车(所有权为中标人)不少于2辆、电动自行车不少于5辆,同时中标人应提供2辆轿车供联合检查使用。上述所有车辆均应为中标人所有且必须为1年以内注册车辆,同时在福州城区保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外观标识,提供所有维护机动车辆的行驶证原件进行审核。所有维护车辆均应由中标人自费安装GPS设备(含数据通讯费),并确保在维护期间设备均能正常运行。同时安装的GPS设备需接入支队相关平台并实现维护车辆定位功能。2、中标人要自备8台(含)以上便携式单相发电机,遇供电线路停电时投入使用,为路口信号灯临时供电;自备三相发电机2台(其中1台为拖挂式)。3、中标人要自备5套以上(含)的便携式计算机。4、中标人要自备2套以上(含)路口管道高压喷流疏通设备。5、中标人要自备专用联络固定电话1台以上(含)和移动电话5台以上(含),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6、中标人要自备5台以上(含)的PDA设备用于维护信息的及时上传系统管理。7、中标人要自备5台以上(含)1000万以上像素照相机。8、中标人要自备2台符合城区交通信号灯正常使用要求的UPS及4节电池。9、中标人应采购10台交通信号机在市区路口使用。9、中标人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维护器材。10、上述中标人自备或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维护器材必须为新采购并在维护期间保证始终能正常使用,若故障无法修复则必须重新采购。1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条款中提及的备品备件、实际维护中使用到的备品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在后期维护工作中会使用到的备品备件的报价清单。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内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三)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设备和人员能确保同时保障至少5起的信号灯故障,同一时间还能安排至少3组(2人一组)人员进行特殊勤务定点保障的能力。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 号本章条款号编 列 内容1采购人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招标内容:福州城区交通信号灯系统维护项目招标文件编号:FJXW
*******-1批 复 号:2012年榕财采计[100]号24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8.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一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3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导致投标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当日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接收人:小刘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月日 ::00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开标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注册,进行网上投标并结合书面投标。如没在网上进行投标的,书面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512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9300元2、投标保证金以同城转帐、异地电汇(公对公)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以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招标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审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620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合同包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确定中标候选人。7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82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9公告项目招标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请各潜在投标人予以关注。10最高限价: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493.506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11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合同生效后,每季度结束两个月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年维护费总金额的25%。 注:中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12废标条款: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方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3注: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均备查且应真实有效,否则以虚假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的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1413.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及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和上传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电话号码、页眉、页脚、投标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应将其隐藏;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2)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含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附加部分等)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等字样。所有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附加部分提供的内容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3)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及附加部分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中小企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因此本项目将给予该产品6%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榕财采[2012]17号文件精神,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2%-3%的价格扣除。因此本项目将给予该合同金额2%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范本)。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2.2 “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售后服务、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合格的投标人:(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合格的投标人是指:(a)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g)投标人应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代表在本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4. 投标服务费4.1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4.2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3在任何情况下,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发生的一切费用不承担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投标邀请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⑷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⑸ 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递交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延长开标时间),采购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同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形式按投标人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通知所有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投标人只能对招标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各投标人须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部分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代表签字,上传电子文件时,其中技术部分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具体规定详见第13条。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一)开标一览表(二)资格性证明部分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明文件。2、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三)符合性证明部分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服务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扫描上传)8、其他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按电子投标响应模版中技术部分格式填写)(六)附加部分(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向采购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或电汇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交纳。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 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说明:请投标方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的中标公告了解中标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方于中标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若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然后凭银行转帐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部门进行到帐核对,款项到帐无误后方可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事项。在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和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12.7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3)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5)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投标文件的编制13.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及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和上传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电话号码、页眉、页脚、投标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应将其隐藏;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请各潜在投标人特别注意)(2)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含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及附加部分等)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等字样。所有商务部分提供的内容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请各潜在投标人特别注意)(3)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按本须知10条规定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都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封面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及商务部分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可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2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及商务部分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纸质投标文件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特别注意。),如由后者签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纸质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递交和上传14.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字样。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密封袋密封处应注明“于年月日 之前(指本项目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4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4.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登录www.fzzfcg.gov.cn网站进行电子投标:具体内容包括网上报名、填写保证金,并进行电子报价、上传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样分为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具体规定见第13条)、响应评分模板(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9所有投标人必须在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详情请参照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字人一致)携带身份证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其投标无效。15.3 开标时由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CA卡共同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纸质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由开标会主持人或唱标人宣唱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或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采购机构将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均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和开标活动的其它安排。16.评标委员会与评审原则16.1采购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 5 人 单数组成,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6.2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6.3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16.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 投标文件的初审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估之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4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上传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7.3.3根据榕财采[2010]29号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列举串通投标的情形,并明确规定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 比较与评价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9.5对合同包的评标方法将按照最低评标价进行评判,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采购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采购要求,但不得规定含有倾向或者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19.6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9.7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合同包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1)合同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①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2)合同包由评标委员会经综合分析、比较、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按售后服务从优到劣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合同包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a)报价;(b)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c)服务的技术水平、能力等;;(d)配套设备的齐全性;(e)管理制度完善情况;(f)人员配置情况;(g)报价人的业绩及经营信誉。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中标通知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投标人。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2款规定。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招标项目的监督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进行全程监督。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表3-1招标内容品目表品目号招标品目数量1-1市区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和临时信号灯)相关设备、信号机、配电箱、配电箱报警系统、UPS、盲人提示音和倒计时器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1项1-2交通信号灯管理平台与智控系统子系统—信号灯管理系统之间的链路、与路口信号机之间的链路(光纤、光端机、网线)、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平台的链路,以及其他属于信号灯方面的链路的巡查和维护。1项1-3市区范围内所有的灯控路口所涉及的电源、光纤、管道、线路和手孔井等所有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巡查。1项1-4采购人要求的基础数据排查、统计、分析等。1项1-5提供交通信号灯的配时方案的仿真、制作和下发等服务。1项1-6满足采购人指定的重要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流量检测需求。1项1-7采购人指定的其他所有涉及信号灯维护需要的相关设备的维护更换,如杆件、灯具、信号机和配电箱、管道、线路等的维护更换,以及设备保洁和油漆等工作1项1-8采购人指定的其它工作。1项注:本项目按照榕政办【2009】10号、榕经办【2009】4号、【2009】319号文要求执行甲供、甲控的有关规定。若中标人没有执行甲供、甲控规定导致财政无法付款等后果的,由中标人负责。二、招标内容要求1.总体要求:1.1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建立呼叫中心,安排值班员专门接收群众、110、大队、支队和系统等不同途径的报警并实时录入管理平台后进行分区下发任务单,在城区建立5个维护组,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在城区定点值守,每个维护组需配备一整套完整的维护工具搭建维护子平台,通过无线网络和电话两种方式实时接受呼叫中心下派的任务单,及时开展维护工作并及时反馈。呼叫中心通过管理平台的GPS定位和PDA实时监管整个维修工作。所有人员都必须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维护人员和巡查人员通过PDA系统进行签到,定点工作人员用指纹打卡机进行签到。若发现维护人员迟到、早退、到现场后未带齐工具、维护后未及时反馈等一次,罚款200元。1.2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期间,应统一着装,随时接受采购人下达的保障工作和维护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内务卫生。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1.3维护的及时性:中标人接到报警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维护,并第一时间通过现场拍照后利用PDA上传进行到场签到,且修复时间原则上不得长于30分钟,修复后拍照利用PDA上传进行修复报告,维护时间以PDA系统的签到和修复2个时间为依据。采购人通过系统和实际检查监督维护及时性、发现1次到场时间超时或维护时间超时将罚款500元并延长免费服务5天,发现未到场维护的罚款2000元并延长免费服务20天。1.4维护的完整性:采购人将随时通过维护管理系统对维护工作进行抽查,必须有全面完整的实际维护记录;采购人将按交通控制设备分布的行政区域、路段等,组织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对各项维护结果进行合格性抽查;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随时抽查巡检记录与维护结果或根据投诉、来件反应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突击性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维护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以及其他信号灯故障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延长免费服务5天。1.5维护的可靠性:在技术上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有所保证。系统同一部位发生同一性质的技术性故障的修复,一天内反复出现不得超过2次,发现一起处罚500元并延长免费服务5天。1.6维护的安全性:除保证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外,中标人必须具备有资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现场作业,内场外场维护巡查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高空作业参与人员(包括司机)必须戴安全帽;维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及反光路锥,必须随时保证交通信号设备安装、接线及维修后的现场安全性等处理;中标方未按照以上要求保障维护安全性地,发现一起罚款500元,并自身负责承担在维护期发生的伤亡、财产损失等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1.7维护的准确性: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判断准确、统计准确、参数设置合理等,对因错误处理故障造成相关损失的,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或致使道路瘫痪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1.8维护的主动性:中标人在开展具体巡查维护工作中,应加强主动巡查和及时维护,同时做好系统录入,如信号灯灭灯、系统故障、树枝遮挡、小广告、信号配时严重不符合交通流现状导致拥堵等直观问题没有巡查到位被采购人检查或其他方面反映(如交巡警路面一线民警或政府及群众来电来件反映等)、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处罚500元并延长免费服务5天。性质严重恶劣无法胜任维护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1.9维护的保证性:中标人必须始终保证交通信号系统日常的正常运行,任何时候(含周末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维护组(2人一组)不得少于5组。中标方未按此规定执行,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恢复5组人员,拒不恢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偿付合同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1.10中标人必须使用采购人指定的设施管理维护平台和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所有维护信息均要在维护平台上进行录入,采购人将通过维护平台对中标人提供的维护服务进行实时监督,维护响应时间将以维护平台上的备案时间为准。同时,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上述2个平台的升级使用工作。2.维护内容及要求:所有维护车辆在没有出警情况下均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待命。2.1外场交通信号灯系统巡查和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系统(包括信号机、信号机系统时间、信号灯具、信号灯杆、信号灯基础及接地、车辆检测器及馈线、倒计时器通讯连接、信号灯电缆、电源连接、路口各类管道、缆线、检查井、光纤连接等附属设施)和太阳能黄闪灯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特别是遇到管道堵塞情况,中标人应免费疏通管道,实在无法疏通的应能用其他办法保障信号灯正常运行。2.2中心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管理平台与智控系统子系统—信号灯管理系统之间的链路、与路口信号机之间的链路(光纤、光端机、网线)、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平台的链路、其它属于信号灯方面的链路,以及信号灯管理平台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发现问题时应负责修复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2.3建立24小时中心值班抢修制度。为了保证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设立呼叫中心,并备有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以及值班抢修小组24小时待命(不分节假日),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抢修任务完成后应及时通过PDA上传维修情况、通报抢修指令下达单位,并同时上报值班人员备案。对抢修过程中需实施对交通通行有较大影响的措施时要事先征得大队领导的同意方能开工,联系不上大队领导且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严重交通堵塞的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须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依据现场照片补办任务单。对于损坏的交通设施,中标人须将现场进行照相经责任民警确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如无相片、责任民警作为依据的,不能进行工程结算,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人为破坏时,需第一时间报警,并安排维修人员免费完善和修复。中标人应安排值班员24小时在呼叫中心实时监测采购人指定的相关系统,遇到任何连接故障或系统自动报警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排查抢修,保障所有数据通讯正常和路口交通信号灯运行正常。2.4入库要求。按照采购人维修备品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维护需要,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仓库领取备用品,同时办理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对于维修后的故障件及拆除回来的各类交通设施,中标方要及时向采购人办理仓库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2.5建立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制度。因自然灾害(如台风、电力故障等原因)可能引发路口交通设施受损和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严重的事件,中标人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预防及处置方案;抢修抢险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保障重要路口路段,二环路内、鼓楼区为先。具体方案如下:Ⅰ级受损事件:造成市区10个(含)以上路口交通信号灯不亮的;引起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市区主干道或重要路口道路交通严重堵塞的。中标人应启动Ⅰ级紧急处置预案,由中标方分管领导带队,紧急集合5组(10人以上)以上工程人员,赶赴各抢险现场。Ⅱ级受损事件:5个(含)以上10个以下的路口交通信号灯不亮的;引起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一定范围破坏,造成市区主干道或重要路口道路交通严重堵塞的。中标人应启动Ⅱ级紧急处置预案,报告中标方分管领导,由项目负责人带领,紧急集合4组(8人以上)以上工程人员,赶赴各抢险现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提升至Ⅰ级紧急处置预案。Ⅲ级受损事件:4个(含)以下路口交通信号灯故障;引起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小范围破坏,造成市区主干道或重要路口道路交通堵塞的。中标人应启动Ⅲ级紧急处置预案,由项目负责人协调指挥3组(6人以上)维护工程人员,赶赴各抢险现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提升至Ⅱ级紧急处置预案。2.6配时方案管理、制作、下发和数据统计。中标人应通过系统管理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支持采购人进行配时方案制作,通过系统或到实地独立下发配时方案。所有信号灯配时方案调整均应报告采购人后方能下发,同时在系统中做好配时参数调整时间记录。2.7上述所有维护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包括维修备件、人工、车辆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巡查内容及要求:3.1系统性巡查:每月应按计划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将计划报采购人。中标人必须每天安排除正常维护人员外不少于4辆巡查专车和一定的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中标方的维护车辆不得中断GPS系统使用,采购人有权通过GPS系统对巡查情况实时监督,发现巡查车辆在巡查时间内非因特殊情况在30分钟内没有移动且没有向采购人报告的,每次罚款500元。中标方应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每日、每周必须巡查的路线的巡查工作。同时,中标方应每日安排1名计算机工程师对交通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及相关子系统进行故障轮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其他单位进行修复。3.2外场巡查。中标人每天要对采购人制定的纵横干道进行巡查,其他路口应完成至少每周2次巡查,内容包括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信号机、车辆检测器及馈线、信号灯具(含太阳能)、电控箱及不间断电源、管线、灯杆、检查井、倒计时器等设施,同时检查各类机柜的外观。对巡查中所发现的信号控制灯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存在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的要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损坏的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巡查具体要求如下: 3.2.1信号灯杆安装牢固、垂直,紧固件无松动。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信号灯杆、配电箱、机箱等无破裂,无变形,机械强度满足要求。3.2.2信号灯壳无破裂,无变形,显示单元亮度符合最新国标要求,无部分缺显现象,信号灯完好率保持100%。3.2.3信号机内电路板、外接线路及其它配件无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机箱内照明灯、机箱防盗设施必须完好,信号机的手动控制部件、感应部件必须完好有效;确保控制方案无降级;机箱内液晶显示板显示正常。3.2.4检查井盖必须完好,检查井内地下管道口两端必须封口,避免鼠虫、淤泥等进入,造成管道堵塞损坏。3.2.5信号灯与信号机之间的电缆应采用一灯一线的连接方式,电缆中间无接头,电缆颜色要与灯具颜色对应连接,电缆在灯具端和信号机端连接牢固,电缆线在信号机端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编号。3.2.6对路口交通流量检测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对工作不正常的检测器应及时修复,路口检测器完好率保持95%。3.2.7对被盗窃、短路、断线、老化、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应及时及时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架高空线的人工及线缆材料费)。3.2.8路口所有信号灯杆及信号机箱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符合要求。3.2.9路口信号灯和高空标志牌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2.10对电源接电点进行检查。对路口电源接电点不符合永久接电要求的,应上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申请安装及时通电。3.2.11对巡查中发现质量已不满足使用要求的信号灯设施(如灯杆、灯具)应及时更换并上报采购人。3.2.12对已安装在路口但长期不使用的信号灯设施、路口改造后暂时不用的信号灯设施,设施改造工程更换的信号灯设施,按采购人要求拆回仓库存放并输入电脑造册登记,内容包括拆回交通灯设施的类型、数量、时间、地点及拆回原因,填写一式几份的入库单据,这些资料要每个月更新并上报给采购人。3.3内场巡查。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管理平台与智控系统子系统—信号灯管理系统之间的链路、与路口信号机之间的链路(光纤、光端机、网线)、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平台的链路、其它属于信号灯方面的链路,以及信号灯管理平台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同时及时处理信号控制系统的自动报警信息。对所有后台信号灯相关的链路运行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复。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中标方应当场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问题,若因条件限制,不能当场处理的立即上报采购人,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如无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3.4抽查和巡查报告。中标方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对路口信号灯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中标方应定期提交系统性与日常例行巡查的报告及合理化建议。3.5重点巡查:落实地铁周边线路或重点线路的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每日早晚高峰巡查保障工作,安排4个维护组,每组2人在采购人指定的线路进行重点巡查,维护组除维护车辆外还需配备电动车用于拥堵路段交通信号灯的保障,同时应将每日巡查数据及时报送采购人。3.6特殊任务巡查:依照采购人要求和指定的路线进行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路口信号机方案、手控、信号灯等运行正常,并根据需要安排保障点,进行路口保障工作。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中标人必须备有足够执行特殊任务巡查用的设备、工程车及技术人员(除日常维护和巡查人员外还应同时出动3组以上人员,每组不少于2人),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如遇其它接警工作,需上报采购人领导以协调完成特殊任务巡查与接警的抢修工作)。参与特殊任务巡查的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做好保密工作,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终止合同外,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相关法律责任。3.7专项排查:中标人应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要求合理的时限内完成任何形式的全市信号灯专项排查。如电源排查、黄灯排查、管线排查、灯具数量排查等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迟一日罚款500元。4.维护更换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老旧、安全性不足、故障率过高等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所有信号灯相关设备,如管道、地磁设备、交通信号灯杆件及配套基础建设、机柜、接线手孔井建设、防盗报警配电箱及配套基础安装、交通信号机及配套基础安装、UPS不间断电源(含4节配套蓄电池)、光端机安装、以及道路开挖及修复(修复不含路面沥青层)。维护更换中所需工具及相关零配件(包括线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使交通信号灯及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5.流量检测根据采购人需求和任意指定的点位,中标人应免费安排专人全力支持采购人进行流量检测并完成数据采集报送给采购人(至少保证每两天完成1个路口或4个路段)。同时利用现有交通流检测系统每月分析进出城通道、二环沿线、五纵七横道路信号灯路口交通流变化,并形成报告报送采购人。6.信号配时、交通仿真中标人应进行每日巡查,观察所有信号灯路口交通运行情况,对交通信号配时不满足当前交通流量时,应积极安排专业工程师支持采购人结合交通流量检测和交通仿真评价制定科学配时方案并下发。中标人应在3日内科学调整采购人指定的信号灯路口的配时方案。7.保洁内容及要求:7.1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对信号机、配电箱和信号灯具清洗和保养,做到信号机内部和外观、灯具外壳、背板、遮阳罩、倒计时器、杆件、机箱等无污物,灯壳内无积水,保证信号灯亮度符合要求。清洗保养工作不得造成交通阻塞,清洗保养工作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服从执勤民警的现场指挥。采购人经检查发现1起上述设备存在保洁不到位的,对中标人罚款500元。7.2每年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需要油漆的信号灯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油漆。7.3每周对所有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电子警察主机柜、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每周对采购人指定的城区主干道以及二环路沿线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电子警察主机柜、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进行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对媒体、群众、采购人发现的小广告要立即清除。采购人经检查发现1起上述设备存在小广告的,对中标人罚款500元。8.内业、档案内容及要求:8.1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免费完善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等后台管理软件的数据,实现设备管理、维护记录、值班记录、配时方案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等功能。8.2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制定经采购人批准的日常维护、巡查、建设、特殊任务(含警卫保卫)等管理细则。8.3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建立涉及维护范围内所有交通控制设备包括信号灯、信号机、太阳能信号灯含黄闪、倒计时器、配电箱、UPS、杆件、管道、线路、路口渠化图等的各类详细信息档案(包括厂家、品牌、型号、生产时间、安装时间、维护记录等),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后录入到系统中实现系统化管理。8.4每日应将信号灯日维护记录(内含故障分类表、统计分析表)和配时方案修改下发记录在指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并作每周、每月、季度、半年、全年的统计分析报告在指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8.5每月的25日报送:通过系统导出的路口设备建档总表(内含信号机分类表、信号灯分类表、区域分布表);路口配时方案修改记录;路口信号灯线编号变更表;路口车道及设施位置示意图;检测器分布表;备板备件出入库报表等招标方要求的表)、信号灯路口交通信号配时运行情况和优化建议、信号灯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和更换建议。8.6中标人应每季度对市区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设备的运行及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人,同时每年还需报送一份年综合分析报告。维护期间,中标人对市区信号灯所有设备的运行安全负一切责任。8.7中标人需指派2名(相对固定)熟练掌握电子文档的工作人员派驻到采购人所在单位,从事内业等资料整理和协调联络工作,并直接服从于采购人的管理与工作调遣,工作时间由采购人安排。9.其它工作及要求:9.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交通信号灯宣传工作,宣传费用不低于中标价4%。9.2根据路口交通流特点提出配时、相位初步优化方案。9.3因道路扩、改建和维修开挖等原因影响到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时,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设施损坏或要进行迁移的情况,并先行修复,同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施工对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造成的影响,代表采购人向施工单位交涉,追讨迁移和损坏补偿的费用。9.4配合采购人对新建或重新改造的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按招标文件进行接收。如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9.5中标人应根据国家标准,新建一个标准信号灯路口,包括灯具、管线、标志标线、电缆、杆件、基础、信号机、配电箱、UPS、电表申请、光纤、DTU、联网调试等。9.6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进行路口间信号机迁移以及信号机基础制作。9.7若道路改造后管道重新布设,中标人应免费进行管线重新铺设穿线。 第四章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更改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订立遵循《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 合同号:甲方(采购人):签订地点: 乙方(中标人):签订日期:年 月 日甲方委托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合同包项目名称报价元/年服务期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大写)小写:二、服务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四、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审定、考核乙方管理工作及管理制度;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五、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管理制度;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作责任转让、分包;3、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4、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六、其他约定1、乙方的员工应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聘用要经甲方审定。2、如有需要,乙方的人员要听从甲方调动指挥。七、付款方式与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的第五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任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使用人投诉多或出现重大失误,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发现乙方无能力完成合同所列各项条款的,或乙方虚报服务能力和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5、各项要求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要求执行考核,严格落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反馈意见加以确定。九、附则1、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约定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 目录(一)开标一览表(二)资格性证明部分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明文件。2、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三)符合性证明部分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服务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扫描上传)8、其他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按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逐条响应)(五)技术部分(按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部分逐条响应)(六)附加部分(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一、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服务期限投标保证金备注合同包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注:1.此表正本与投标书正本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另制作一套装在同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服务的数量和金额。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投标人代表签章:日期: 二、资格性证明部分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明文件。2、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参考格式: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致: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章:日期: 三、符合性证明部分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服务承诺书5、投标保证金(扫描上传)6、其他证明文件参考格式:1、投标书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提交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 (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投标人代表签章:日 期: (纸质投标文件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特别注意。) 3、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服务期限投标保证金备注合同包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投标人代表签章:日期: 4、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服务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月 日 ?5、投标保证金(扫描上传)6、其他证明文件 四、技术部分1、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合同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投标服务详细说明投标人代表签章: 日期:2、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填写具体内容)偏离说明注:投标人在填写“投标响应”一栏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详细填写是否具体响应的内容。如无具体响应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代表签章:日期: 3、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部分其他要求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部分其他材料, 可在此提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章: ?五、商务部分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材料, 可在此提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章:参考表格: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人员名单及其情况填入下表中。有资格证件的,还应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序号岗位及职务持何种资格证件从事本工作时间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 服务设备/设施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设施名称数量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所要体现的内容自行制表填写;2、投标人应在本表格中详列投标人自身具备为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 投标人管理制度一览表序 号管理制度名称备注注:1、管理制度是本次评标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应全面地填报有关文件目录。2、各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需要时须另行提供。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六、附加部分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12345合同包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金额规定价格扣除(%)相应价格扣除合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合计价格×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3、以上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5、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