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灵川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招标公告
城厢区灵川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招标公告
致:千亿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合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灵川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建(平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康富西路156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投资估算2037.6万元,总建筑面积6664.2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幢教学综合楼,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室外活动场地、围墙、消防池、综合管线(包括给水、污水、雨水、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电气管网及智能化工程、旧建筑拆除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等。(最终实施内容及金额以业主实际需求为准)。
招标范围和内容: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图纸审查、论证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审核)等设计全部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内容均包含;
2.3设计周期要求:设计总周期为30日(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不包括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并保证:
(1)初步设计方案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人必须负责无条件按时修改设计图纸,直至招标人满意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
(2)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5日之内须提交修改后经审查合格并加盖图审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电子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服务
2.4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中标人应确保设计成果能通过各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按中标金额的1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是本企业职工(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截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勘察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2021年03月04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官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形式当天转到业主指定账户(人民币贰仟伍佰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设计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幸福家园A区10#楼260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中心小学;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康富西路156号;
电话:13859881089;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卓建(平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幸福家园A区10#楼2601;
电话:18359026304,传真:/;
联系人: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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