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春晖园A04、A08、兰香园D16、D17、D23、D24、D25、4#、5#地块股权投资+施

安置房春晖园A04、A08、兰香园D16、D17、D23、D24、D25、4#、5#地块股权投资+施

安置房春晖园A04、A08、兰香园D16、D17、D23、D24、D25、4#、5#地块项目(项目名称)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置房春晖园A04、A08、兰香园D16、D17、D23、D24、D25、4#、5#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2-465102-04-01-20145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采用企业自筹(社会资本+银行融资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企业自筹100%,现对该项目的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江东新区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83086.25㎡,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地下车库等业态,项目总投资635461.34万元。其中:
工区工程规模
第一工区(春晖园A04、A08地块)总建筑面积:241607.15㎡
第二工区(兰香园D16、D17地块)总建筑面积:156831.22㎡
第三工区(兰香园D23、D24地块)总建筑面积:260925.05㎡
第四工区(兰香园D25地块)总建筑面积:123604.03㎡
第五工区(4#、5#地块)总建筑面积:200118.8㎡
第一工区(春晖园A04、A08地块):总建筑面积241607.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361.97㎡,地下建筑面积57245.18㎡。A08地块,总建筑面积89639.27㎡,其中:1~5号楼(功能为住宅):1号楼建筑面积11842.79㎡。2号楼建筑面积11749.89㎡。3号楼建筑面积15585.9㎡。4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5637.04㎡。5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5586.56㎡。幼儿园:建筑面积1800.02㎡。地下室建筑面积17155.77㎡。15号社区配套楼地上建筑面积为281.3㎡。地下基础形式为筏板+桩基础,纯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地上结构为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A04地块,总建筑面积151967.88㎡,其中:7~14号楼(功能为住宅):7号楼建筑面积15584.04㎡。8号楼建筑面积11888.6㎡。9号楼建筑面积15585.53㎡。10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1727.97㎡。11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4434.18㎡。12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1957.03㎡。13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1230.81㎡。14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5584.1㎡。邻里中心:建筑面积3729.15㎡。地下室建筑面积40089.41㎡。16号社区配套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57.06㎡。地下基础形式为筏板+桩基础,纯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地上结构为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
第二工区(兰香园D16、D17地块):总建筑面积156831.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4625.22㎡,地下建筑面积42206㎡。
D16地块,总建筑面积75558.78㎡,其中:1~4号楼(功能为住宅):1号楼建筑面积9840.68㎡。2号楼建筑面积17488.46㎡。3号楼建筑面积10215.46㎡。4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7488.46㎡。S1楼(功能为商业):建筑面积335.72㎡。地下室建筑面积20190㎡。地下基础形式为筏板+桩基础,纯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地上结构为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D17地块,总建筑面积81272.44㎡,其中:1~4号楼(功能为住宅):1号楼建筑面积17487.26㎡。2号楼建筑面积11888.44㎡。3号楼建筑面积19410.96㎡。4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0220.66㎡。S2楼(功能为商业):建筑面积249.12㎡。地下室建筑面积22016㎡。地下基础形式为筏板+桩基础,纯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地上结构为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
第三工区(兰香园D23、D24地块):总建筑面积260925.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779.05㎡,地下建筑面积67146㎡。D23地块,总建筑面积126092.53㎡,其中:1~6号楼(功能为住宅):1号楼建筑面积11887.38㎡。2号楼建筑面积19642.9㎡。3号楼建筑面积21733.22㎡。4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0220.66㎡。5号楼建筑建筑面积21731.22㎡。6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0220.66㎡。S3楼(功能为商业):建筑面积341.49㎡。地下室建筑面积30315㎡。地下基础形式为筏板+桩基础,纯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地上结构为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D24地块,总建筑面积134832.52㎡,其中:1~6号楼(功能为住宅):1号楼建筑面积19647.1㎡。2号楼建筑面积11841.38㎡。3号楼建筑面积12288.99㎡。4号楼建筑建筑面积20736.02㎡。5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2288.26㎡。6号楼建筑建筑面积20736.02㎡。S4楼(功能为商业):建筑面积463.75㎡。地下室建筑面积36831㎡。地下基础形式为筏板+桩基础,纯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地上结构为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
第四工区(兰香园D25地块):总建筑面积123604.03㎡,其中:1~4号楼(功能为住宅):1号楼建筑面积10281.74㎡。2号楼建筑面积19628.7㎡。3号楼建筑面积10161.37㎡。4号楼建筑建筑面积19628.7㎡。S5楼(功能为商业):建筑面积28836.52㎡。地下室建筑面积35067㎡。地下基础形式为筏板+桩基础,纯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地上结构为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
第五工区(4#、5#地块):总建筑面积20011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421.58㎡,地下建筑面积44697.22㎡。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4)项目,总建筑面积73130.3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10909.55㎡,1~6号楼(功能为住宅):1号楼建筑面积7695.56㎡,2号楼建筑面积7507.14㎡,3号楼建筑面积7710.17㎡,4号楼建筑面积7992.9㎡,5号楼建筑面积7521.31㎡,6号楼建筑面积7706.45㎡,门卫地上建筑面积22.5㎡。地下室建筑面积16064.77㎡。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商业建筑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住宅楼采用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5)项目,总建筑面积126988.45㎡,商业建筑面积为12533.52㎡,其中1~11号楼(功能为住宅):1号楼建筑面积8032.97㎡,2号楼建筑面积7798.24㎡,3号楼建筑面积7698.70㎡,4号楼建筑面积7707.00㎡,5号楼建筑面积7521.63㎡,6号楼建筑面积8041.79㎡,7号楼建筑面积7707.6㎡,8号楼建筑面积7524.67㎡,9号楼建筑面积8038.83㎡,10号楼建筑面积7993.60㎡,11号楼建筑面积7703.87㎡,门卫地上建筑面积53.58㎡。地下室建筑面积28632.45㎡。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商业建筑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住宅楼采用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
注:项目共分5个工区(投标人需设立5个项目经理部),施工方负责单位承担各工区施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3 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估算约为635461.34万元,建设资金采用企业自筹(社会资本+银行融资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企业自筹100%。其中企业自有资金占比30%约19.06亿元,剩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融资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通过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选取股权投资人和施工方。
2.4.1 股权投资:招标人与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的股权投资人)分别以49%∶51%的股权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自有资金出资占项目投资估算30%约19.06亿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剩余出资【18.06】亿元计入资本公积金。相关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时由项目公司参与竞拍。项目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投”,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4.2 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土方工程、桩基工程、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含装配式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栏杆工程、建筑外立面装饰工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含全部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屋面工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库车位划线及导向标识工程、消防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楼栋内及室外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土建专业、门窗专业及机电专业预留预埋)、楼栋内给排水工程、室外红线内小市政给排水工程、楼栋内电气(含抄表到户部分)、小区用电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及通讯工程、通风、暖通、电梯、发电机、防雷接地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最终的施工图为准。每个工区设立一个项目经理部,共5个项目经理部。
2.5 计划建设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6 本项目为1个标段。已经中标《安置房椰青园S01、6#、7#、8#地块项目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不得中标本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适用)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依据其章程规定的由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决议,投标人对本项目投资的金额应符合其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规定。
3.1.2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3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同时满足①2019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元,2019年末净资产不少于20亿元;②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任意一天,投标人在银行的可动用货币资金合计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3.1.4投标人经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不低于AA,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征信管理局2021年公布的“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或穆迪或标普或惠誉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准。
3.1.5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条件包括: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2个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适用)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投标人(指联合体中的股权投资人所有成员)投标时须出具依据其章程规定的由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决议,投标人对本项目投资的金额应符合其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规定。
3.1.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3 投标人(指联合体中股权投资人负责单位)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同时满足①2019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元,2019年末净资产不少于20亿元;②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任意一天,投标人(指联合体中股权投资人负责单位)在银行的可动用货币资金合计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3.1.4投标人(指联合体中股权投资人的负责单位)经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不低于AA,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征信管理局2021年公布的“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或穆迪或标普或惠誉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准。
3.1.5 投标人(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范围。联合体中各施工方资质条件须满足上述3.1.5所述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7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条件包括:投标人(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各个成员)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2个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1]不得超过6家,其中包括股权投资人(不得超过2家)和施工方(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成员可作为施工方,也可作为股权投资人。股权投资人与招标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履行股东职责。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针对每个工区设立一个项目经理部,共设立5个项目经理部。
3.3.2 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且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股权投资人负责单位、股权投资人成员单位、施工方负责单位及施工方成员单位名称及各方的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划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合体成员分工表”);施工方负责单位承担各工区施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和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3.3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2]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投标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被列入“企业黑名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3.7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所有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4日08:30:00时至2021年03月23日17:30:00时,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03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或区块链电子保函支付。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7.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非电子标:需上传 PDF 加密压缩的 rar 格式);
7.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自行查找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 米罗牛山电商大厦 8 楼
邮编:5701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邮箱:hkjdkfcbhy@126.com

[1]联合体成员数量按独立企业法人数量计,如:联合体成员既是股权投资人,又是施工方,计1个成员。(招标文件中所列“联合体成员数量”均作本条解释)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3]控股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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