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程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C01-202103-ZZQSCJD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5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185000
单位:份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指南(2018版)》样本确定最低比例,结合我区经费和工作实际,拟在全区14个地州市形成9646份调查样本,其中,电话问卷3858份,网络问卷5788份(具体分布见附表)。有效样本中,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南疆四地州维吾尔语样本数要达到40%以上,奎屯市等14个自治区首批食品安全城市要单独进行数据分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远程报名
方式:远程报名
售价(元):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创新空间一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5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创新空间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企业请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1@qq.com:
(1)供应商发送邮箱“主题”包含项目名称及编号;
(2)供应商发送邮箱“主页”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包号)、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6)邮箱号;
(3)供应商发送邮箱“附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9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博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创新空间306-2
联系方式:181*****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18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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