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专网业务系统对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专网业务系统对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专网业务系统对接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包含郑州市7家单位(郑州市公安局、教育局、社保局、人社局、不动产、公积金及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各专网业务系统为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的升级、改造及接口开发服务。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1)“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中大量的“一件事”事项和高频事项均在各业务部门专网环境中,各业务专网部门需要根据郑州城市大脑二期建设的政务服务数据中台、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和政务服务统一受理系统对本部门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及接口开发,并最终在“郑好办”APP和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向群众提供服务。因此,本项目须保持与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政务服务项平台保持一致性,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已承接郑州市城市大脑二期项目建设,承接本项目能保证“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业务及服务的一致性,同时该单位具有郑州市政务数据资产授权开发主体资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务数据安全及保密标准,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现只有该单位满足本项目平台建设及数据运营的各项要求。 (2)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由郑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共同出资成立。阿里巴巴作为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其在城市大脑、智慧管理平台及相关技术方面具有多项唯一性的核心专利技术。阿里巴巴已经将城市大脑、智慧管理平台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许可给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 (3)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2020年1月经郑州市政府批准,取得郑州市政务数据资产的授权开发主体资格。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郑州城市大脑一期、二期项目建设。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 | ||||||||||||||||
2.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东路6号创意岛大厦C区C-4-029房间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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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 ||||||||||||||||
2021年03月05日12时00分至2021年03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1年03月05日12时00分至2021年03月12日23时59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无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里1号 | ||||||||||||||||
联系人:杨老师 | ||||||||||||||||
联系方式:****-********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 ||||||||||||||||
联系人:李老师 | ||||||||||||||||
联系方式:****-********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5号楼F座 | ||||||||||||||||
联系人:花女士、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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