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四公司广西凤山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示范工程、禹州市碧桂园城市之光一期二标段工程水泥、仿古青砖、混凝土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九局四公司广西凤山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示范工程、禹州市碧桂园城市之光一期二标段工程水泥、仿古青砖、混凝土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九局四公司广西凤山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示范工程、禹州市碧桂园城市之光一期二标段工程水泥、仿古青砖、混凝土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SGSWZ-TP-2021-0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西凤山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示范工程、禹州市碧桂园城市之光一期二标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述项目水泥、仿古青砖、混凝土,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凤山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示范工程:本项目位于位于河池市凤山县三门海镇,项目共涉及4个村庄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建设、乡村风貌提升、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等工程,包含道路新建及改扩建、道路亮化、标识牌、墙体彩绘、生态停车场、孝池改造、广场改造、花池、宣传栏、绿化改造、休息文化长廊、污水处理、防洪堤、桥梁、农田保护墙等作业内容。
2.1.2禹州市碧桂园城市之光一期二标段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河南省禹州市祥云大道与103省道交叉口西北侧,建设单位是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豫通工程管理公司;设计单位为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总建筑面积57334.00㎡,包含1栋31层高层6#楼,建筑面积15273.29㎡,2栋18层小高层7#、8#,建筑面积19058.28㎡,1栋17层小高层9#楼,建筑面积9005.86㎡,1栋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00㎡,一栋地下车库二(-1F),建筑面积12496.57㎡,其中人防7000㎡。高层为剪力墙结构,公用房及车库为框架结构。结构设计年限50年,建筑结构安全二级,抗震设防丙类,抗震设防7度。合同及工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5月6日。
2.2采购内容:水泥、仿古青砖、混凝土,详见公告附表。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水泥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均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1.3生产能力要求:必须具备谈判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证明;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谈判物资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
3.1.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仿古青砖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均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2.3生产能力要求:必须具备谈判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证明;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同类谈判物资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3.2.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混凝土供应商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3.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3生产能力要求:必须具备谈判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具有混凝土搅拌设备、运输车、输送泵等机械设备。;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谈判产品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谈判文件的发售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在电商平台进行响应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
5.2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见谈判公告联系方式),包件售价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本次谈判购买谈判文件款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本次谈判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5.3已注册成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可使用供方交易系统用户的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电商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谈判欲购买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在电商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供应商要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及时发送至********2@qq.com邮箱,采购人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供应商方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6. 谈判资料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电商平台线上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递交谈判资料的截止时间(也为谈判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1日9时00分。
6.2在谈判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电商平台进行第一轮报价,同时将电子版谈判资料(电子版谈判资料作为评审依据,要求为PDF 格式,签字、盖章内容齐全)上传至电商平台,并设置为自动解锁。
6.3采购人在递交谈判资料开始时间前20分钟建立QQ群(请提前一天加QQ********2),邀请所有供应商加入,供应商将群名片名称修改为公司名+姓名。加入QQ群并且在群中确认签到且谈判资料、第一轮报价已上传并设置为自动解锁的视为递交资料。纸质谈判资料要求在谈判结束后2日内邮寄至各项目所在地址。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1年3月11日9时00分。
7.2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
邮编:110000
联 系 人:纪红凯(凤山项目)
电话:186*****522
联系人:李壮(禹州碧桂园)
电话:132*****000
户名: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站前支行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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