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省宁乡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PNX-2017-008
1、招标条件
湖南宁乡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7]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宁乡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
2.2 招标编号:HNZPNX-2017-008;
2.3 建设地点:位于宁乡县老粮仓镇、花明楼镇、东湖塘镇;
2.4 建设规模:拟建设高产稳产田21000亩;新建或改造、维修灌溉渠32040m,排水渠12726m;新建或改造机耕路6240m;维修山塘27口、电灌站1座、河坝6座,以及节水灌溉、农田防护林网、生态环境保持、土壤改良等工程。
2.5 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序号 | 标段 | 预算(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一标段 | 8036058.95 | 东湖塘镇 |
2 | 二标段 | 7703854.77 | 花明楼镇 |
3 | 三标段 | 7314849.61 | 老粮仓镇 |
2.6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8 招标范围:包含修建灌渠、排渠、机耕路、山塘、电灌站、河坝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防止项目经理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技术负责人取得水利水电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5 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6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专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社保查询官方网址及查询密码),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7施工项目部全体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含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每个投标人限投一个标段,多投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于即日起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开标现场递交,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 本项目不统一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5.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上传的文件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6.2 投标保证金数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319 0430 1710 77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第标段”;
6.4 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6.5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6.6 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7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请咨询: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31-8898042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市民之家四楼);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2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递交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廉洁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有效查询档案证明原件,否则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
宁乡县财政局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csggzy.gov.cn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61.186.9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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