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项目预研公告
某单位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项目预研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高空气象探测仪器设备/无人驾驶飞机观测系统,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海洋观测设备/无人船气象探测系统,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5日11:13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原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75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原喆 138*****5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某单位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原喆 138*****575 | ||
附件: | |||
附件1 | ********3B8E90612DC" target="_blank">附件1:《预研反馈表》3.3(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doc | ||
附件2 | 附件2:《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表》3.3(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docx | ||
附件3 | 预研公告(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3.3.doc |
某单位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
项目编号:2021-JL05-W1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原喆
项目联系电话:138*****5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原喆 138*****5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人:原喆 138*****575
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部对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项目的技术参数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现发布预研公告。
一、项目名称:试验环境信息侦测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1-JL05-W1801
三、项目概况:
1.通过采购无人机、无人船、电法仪、气象仪等相关设备,自动采集试验地域的地上、地表、地下及江河等试验环境信息,形成环境信息融合处理系统,方便试验数据的展示与处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期限 |
一、地上探测分系统 | 无人机平台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正摄相机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
倾斜相机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
多光谱相机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
二、水下探测分系统 | 无人船平台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ADCP流速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
侧扫声呐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
单波束测深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
三、地质探测分系统 | 电法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四、气象观测分系统 | 气象观测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五、环境信息融合处理分系统 | 环境信息融合处理系统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6个月 |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3.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外商独资或控股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
(五)具有相应的资金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并完成本项招标项目之产品及服务。
(六)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提供非外(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十)具备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认证的保密资质。(国家保密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含)以上资质证书、军队保密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十一)提供开标前近三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线查询截图(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司专用公章)。
(十二)提供开标前近三年,企业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线查询截图(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司专用公章)。
(十三)提供开标前近三年,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agency/blxwjlmd/),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在线查询截图(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司专用公章)。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要求:
(一)意见反馈方式:
1、请根据下载的《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表》内容,填写《预研意见反馈表》,填写要求详见《预研意见反馈表》表内,请仔细逐条阅读。
2、出现以下情况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情况1:如《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表》和《预研意见反馈表》无法下载或下载后无法阅读的。
情况2: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且无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在《预研意见反馈表》的“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一栏中,填写以下内容:“XXX公司愿意参加XXX项目,并对本次预研内容无异议。”,并将其他原有内容删除。
情况3:如有供应商想对本项目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的,请按要求填写在《预研意见反馈表》内,并发送至邮箱********0@qq.com即可,发送完成后请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原喆:138*****575),邮箱正文中请填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二)意见反馈要求:
意见反馈要求:
1、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事实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对投标人提出的资格条件,是国家强制要求但未明确的,可以对其明确指出异议,并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要求的必要参考值,最终采纳与否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4、我单位对本次预研意见或建议,不做任何书面答复。
六、发布公告时间和媒介:
1、公告时间:2021年3月05日—2021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点,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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