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房屋拆除业务服务服务类招标公告
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房屋拆除业务服务服务类招标公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业务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委托,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03]HRC[GK]*******、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业务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业务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3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3]HRC[GK]*******
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业务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227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325000(平方米) | 否 |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项目概况1.1本项目为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业务服务。面积约58万平方米(其中石村片区约为25.5万平方米,泥窟片区约为32.5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合同包以洪河路为界,分石村、泥窟两个合同包:合同包号片区名 称暂估拆除数量(平方米)备注一泥窟片区32.5万具体片区位置详见附件图纸二石村片区25.5万1.2本次两个合同包分别对应合同包片区范围内的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厂房、附属建筑物等)等拆除至室内地坪,并将其土头、杂物、垃圾外运,并平整场地、场地滤网覆盖等。★1.3为确保项目履约进度,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经评审,当一个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合同包均排名第一时,则被推荐为合同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合同包二则递补排名在其下一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4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依次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照推荐的顺序每个合同包依法确定一名中标人,其余中标候选人列为采购人的备 选供 应商,备 选资格有效期限至本项目供应期限到期止。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项目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有权监督中标人的拆除工作,有权制止中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1.2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在办理有关水、电、煤气、邮电线路改道及砍伐树木等手续需采购人提供证明时予以协助。1.3根据拆迁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交房时,即对此房完成规定拆除内容的服务要求,按时完成拆除并通过采购人验收。1.4采购人将引导被拆迁户向中标人移交拆除房屋的钥匙,并提供中标人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等有关资料。1.5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 定的房屋拆迁范围,配备足够的人员和充足的机械设备进入实施,并按约定时间进场,确保按质保量按时完成房屋拆除、清理任务。必须严格履行在投标时编制的服务方案中的一切承诺,认真听取采购人代表在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整改。1.6中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能力,涉及线路改造、迁移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7中标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喷淋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拆除裸露部分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滤网全覆盖,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 1.7.1 工地应当采用封闭门扇,大门高度不低于围墙高度。工地如设置多个出入口,均应封闭管理。工地应严格按规定设置洗车台,配备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上路。 1.7.2 工地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吕岭路一侧需采用砖砌围墙,其余围挡材质需采用定型装配式或砌体材料,有基础和墙帽,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且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围挡样式必须严格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要求进行选用,并设置降尘喷淋等功能设施。1.7.3 中标人必须做好工地围挡的维护工作,破旧的围挡必须立即更新。在制作工地围挡、刊播公益广告时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避免因文字错误等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1.8中标人必须严密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好安全维护及环保工作,严格遵守有关部门的房屋拆除施工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治安管理规范及防护措施的要求。★1.9中标人必须购买拆除房屋施工队人员及第三者安全保险金(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人可随时要求备查。★1.10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闽建建[2007]9号文《福建省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厦国土房[2009]78号文《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18]136号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厦建筑[2018]84号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计取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厦思建(2018)161号文思明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标准的通知等现行各相关规定,并承担一切安全事故或违规处罚所带来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上述规定如有更新,则按最新规定执行。★1.11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11.1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及拆除工程实际,组织编制拆除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扬尘控制具体措施和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1.11.2人工拆除、爆破拆除建筑物时应当逐层分段进行。1.11.3在拆除工程项目的大门口或工地其他醒目位置设置扬尘防治监管公示牌,公布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及污染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1.11.4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第三版)设置。1.11.5拆除工程的现场出入口处必须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设立冲洗台账,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经检查、登记后方可出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现场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1.11.6拆除二层以上房屋时,应当按房屋的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应当设置双层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1.11.7拆除施工中应当全程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1.11.8拆除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 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1.11.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逐车登记,并按照指 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使用非目录 库渣土运输车辆,推荐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辆,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1.11.10拆除工程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根据工程占地面积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机。进行切割、钻孔、挖土、装卸、清扫施工场地等其他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喷雾等方式及时进行降尘。除按要求开展降尘作业外,每天还应在7:30~8:00、10:30~11:00、14:30~15:00、17:00~17:30四个时段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尘(雨天除外)。同时根据市环保委下达的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响应一级(控尘、控氮氧化物、控臭氧等)、二级(控尘、控氮氧化物、控臭氧等)、三级(控尘)通知,及时启动雾炮车、洒水车及喷雾设施,并将现在响应情况及时反馈主管部门。1.11.11拆除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1.12中标人必须根据安全施工规范,组织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房屋拆除。房屋拆除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1.13中标人在拆除过程中涉及到的水电关停、水电损耗以及对周边房屋的防护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14中标人在实施拆除工作后必须场地平整、清理干净施工场地上所有建筑垃圾,清理后完成场地滤网覆盖,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直至采购人确认已达到验收条件,整改时间计入中标人工程工期。1.15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和拆迁公司移交拟拆除的建筑、构筑物,办好签收手续后方可实施拆除;中标人在正式拆除业务开始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需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外来人员进入,若因外来人员进入造成相关损失或引发案件的,中标人负完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1.16中标人应承担在拆除业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办理土头上路、土头管理、土头倾倒手续并承担费用。1.17中标人应确保拆除业务的施工安全、人身安全及拆除区域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物及人群的安全,并全额承担一切因拆除而引起的事故(含损害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法律与经济责任。1.18中标人应严格管理自己施工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现场施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因特殊岗位人员未有特殊岗位证书,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1.19中标人在工程工期未实施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安排,应做到该地段内交房一户,即开始拆除一户(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拆除的程度应结合实际情况并保证不影响相邻住户的道路行走、安全和房屋的完整),按期完成拆除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重新返工至验收合格,重新返工的时间计入规定期限内。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20 中标人应协助办理各被拆迁户的水、电报停结算销户的手续。1.21 中标人在拆除房屋时,负责协调处理拆除区域周边邻里关系,做到文明施工。必须保障拆除物前后、左右的房屋水、电、煤气、邮电线路的正常使用,道路的通畅,与有关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1.22中标人必须保证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的道路行走、安全和正常生活起居。1.23 中标人应与采购人、拆迁公司或被拆迁人主动联系,妥善交接,负责清点被拆迁户已补偿物品材料,采购人、征迁公司协调处理物品遗失等问题。1.24 中标人应慎重保护地下管网等设施,若因施工问题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1.25 中标人不得将该拆除标段的拆除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若有前述转包或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26 为拆除工作能按期顺利进行,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派员先期介入,了解情况,分段进行交接和承担由采购人指 定的部分拆除任务,办理需要办理的申报手续。1.27 中标人必须保证全天候可以运输作业(特殊天气或规定不能作业的除外),不得以白天道路检查等为由拒绝运输。如因迎接相关部门检查或其他方面的原因,需要在短时间内将建筑废土进行紧急清运,中标人应全力调度运输力量满足采购人的要求。1.28 如政府政策变动而项目拆迁人变更或取消或项目开发模式改变导致项目终止,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该合同,办理已做工程款的结算和按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的退款事宜,中标人应配合执行。1.29 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将根据相关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年度的或整个项目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论送相关部门备案,考核结论为优的,由采购人书面报市拆迁主管部门或在思明区范围内进行行业的表彰。2 项目管理要求2.1 质量目标要求2.1.1 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1.2 依法办事,文明施工,严格管理,维护违建拆除现场正常的进出秩序。2.2 服务要求2.2.1 做好一切安全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切实维护被拆除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2.2 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2.2.3 上岗人员拆除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2.2.4 依法办事,文明执勤,杜绝与被拆除人发生冲突。2.3 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2.3.1 投标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等。2.3.2 从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2.3.3 员工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2.3.4 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职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1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含安全负责人)3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或C证施工员1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机管员1岗位证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所谓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法人除外)是指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之办理了社会保险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不能提交上述证明资料或提交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非本单位的在职职工。1、投标人同时应附上拟派人员职称证、岗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完整扫描件(含证书封面)。2、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专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安全员培训证等能证明其符合安全员岗位的证件均可。2.4 人员素质要求2.4.1拆除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拆除相关安全管理规定。2.4.2 所聘用的拆除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违建拆除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2.5 风险承担要求2.5.1 采购人将对拆除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2.5.2 中标人在拆除工作履行期间,发生的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伤亡,合法财产损失的,或者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5.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厦门市相关规定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 违约责任3.1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委托拆除合同,若无正当理由拒接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顺位原则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除任务,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延长拆除时限,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每栋房屋每延期1日每平方米扣0.5元累计。所扣款项由采购人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3涉及急难险重的,建筑面积在5000平以内的,自采购人下发任务通知书七天内必须拆除清运完成,达到交地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该拆除清运费用。3.4 中标人若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地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5 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管理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工作,采购人将发出工作督促函,中标人第一次接到工作督促函,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第二次接到工作督促函,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3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接到工作督促函三次以上,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5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可对中标人做出清退处理,并有权解除合同,通报给有关部门。清退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将手上的文件资料移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3.6 中标人必须购买拆除房屋施工队人员及第三者安全保险金(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人可随时要求备查。若发现中标人未给施工队队员及第三者购买意外保险,每发现一次,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的安全保证金中扣罚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采购人发现三次之后,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安全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7中标人交地时应将拆除范围内的土头垃圾等清运干净,清理后完成场地滤网覆盖,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项费用,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时,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差额部分的权利并支付双倍违约金。3.8 中标人未将建筑废料和土头垃圾清运至指 定的处置点,随意将建筑废料和土头垃圾自卸的情况,第一次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次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3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次以上,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5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可对中标人做出清退处理,并有权解除合同,通报给有关部门。清退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将手上的文件资料移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3.9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及设备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到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以保证本项目的拆除工作按时及顺利开展。采购人将对进场的人员设备进行核验,在约定时间内人员、设备不能到位或脱岗的,属中标人违约。其中项目负责人每拖延进场或脱岗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30000元,其它人员每拖延进场或脱岗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元/人,设备每拖延进场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元/台。被查累计达15天、人次、台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10中标人实施拆迁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必须是该项目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除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之外,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且应经采购人同意,同时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变更项目负责人为人民币30000元/人次,变更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为人民币10000元/人次。中标人变更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若未经采购人同意而擅自变更,视为人员不到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并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遭受媒介反面曝光,则视为违约,应自行进行整改,如在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12中标人不得将该拆除标段的拆除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中标人如有全部或部分转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一切后果。3.13中标人在实施拆除工作中不得拆除或动用任何采购人未要求拆除的物体或财产,否则,采购人每发现一处则处以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的罚款,所扣款项由采购人直接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14为保质按时完成本项目,中标人违反前述第3.2、3.3、3.10、3.11、3.12条款达三次(含)的,采购人有权另外委托另一合同包拆除单位,或委托备 选供 应商进行拆除,实际产生费用由该项目中标人按中标费用支出。3.15中标人投标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或投标书中的承诺,经采购人指出未能及时纠正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不予以退还其部分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采购合同。4工期要求★4.1采购人或征迁公司每移交一栋(批)建筑物给中标人,中标人从移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等),以此类推;从最后一栋(批)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10天内完成中标地块全部拆除作业。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清运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5验收标准5.1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房屋拆除至地面±0.00(含房屋、附着物、地上建筑构筑物拆除、拆除土头的清运等)、将场地平整、土头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滤网覆盖。经投标人申请,采购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验收。5.2验收时投标人代表必须到场。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凭验收合格通知书及结算文件退还履约保证金等事宜。6技术响应要求6.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合理的拆除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 计(含人员调动、现场措施、机械调度、庙宇、祖厝、宗祠等特殊建筑及水电气等相关专业管线拆除),人员配备情况、具体的时间进度计划、工作措施和组织安排及现场安全保障措施、防尘降尘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工期保障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地块熟悉情况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和拆迁人的协调配合等。6.2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安保用品以及相关专业工具。6.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作出相关承诺,明确接到采购人任务通知后的响应时间,以及对采购人有利的其他服务措施。投标人应明确投标服务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具体响应内容。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泥窟石村片区 2、交付时间:采购人或征迁公司每移交一栋(批)建筑物给中标人,中标人从移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等),以此类推;从最后一栋(批)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10天内完成中标地块全部拆除作业。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清运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3、交付条件:拆除并清运、场地平整完毕,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取整到千元),不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按贰拾伍万元计取],采购人在本项目完成验收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①供应 商为中小企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提交履约保证金。②供应 商可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房屋拆除至地面±0.00(含房屋、附着物、地上建筑构筑物拆除、拆除土头的清运等)、将场地平整、土头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滤网覆盖等。经中标人申请,采购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验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80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80%停止支付。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员工工资发放明细表、机械台班费用明细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拆除费用。220中标人在完成所有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后并报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工程拆除费用。包:2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泥窟石村片区2、交付时间:采购人或征迁公司每移交一栋(批)建筑物给中标人,中标人从移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等),以此类推;从最后一栋(批)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10天内完成中标地块全部拆除作业。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清运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3、交付条件:拆除并清运、场地平整完毕,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取整到千元),不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按贰拾伍万元计取],采购人在本项目完成验收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①供应 商为中小企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提交履约保证金。②供应 商可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房屋拆除至地面±0.00(含房屋、附着物、地上建筑构筑物拆除、拆除土头的清运等)、将场地平整、土头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滤网覆盖等。经中标人申请,采购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验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80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80%停止支付。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员工工资发放明细表、机械台班费用明细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拆除费用。220中标人在完成所有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后并报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工程拆除费用。8、商务响应要求8.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履约能力基本情况的说明。9、投标报价要求9.1本项目分两个合同包招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及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拆分报价或不完整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9.2投标人的报价的拆除业务费需符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土地房屋征收委托业务服务费包干财政结算办法的通知》(厦资源规划[2020]26号)规定的标准。各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拆除业务费)不得超过人民币70元/平方米,否则为无效投标。★9.3综合单价(拆除业务费)(元/平方米)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房屋拆除,以及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防尘降尘、渣土清运收纳、平整场地、围墙围挡、宣传标语、洗车台、路面清理、拆除后地面覆盖等。综合单价(拆除业务费)(元/平方米)为完成拆除清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建筑的拆除、运输、清理、设备工具费、人工费、保险费、税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利 润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9.4 结算时根据中标人的实际拆除量,按中标综合单价(中标拆除业务费)进行计算,并经财审结算后支付拆除费。9.5拆除面积的计算:拆除面积按拆迁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其总建筑面积最终以拆迁公司报市(区)征地拆迁主管部门及市(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拆迁建筑面积作为实际拆除面积的结算依据。9.6本拆除业务费原则上采用以料抵工,凡属采购人对被征收房屋已作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物,拆除后附属建筑物一切材料归乙方所有并享有处置权。但属于设备及水、强电、弱电、煤气等公用事业部门所有的管线设施除外。不可搬迁、已做补偿的设施、设备等思明区征地拆迁中涉及国 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由采购人全权负责处理。9.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请投标人各项目仅派1名代表参与投标,经体温检测合格、出示提前准备好的“平安码”或“健康码”(仅绿色方可)及身份证后方可进入政务中心。“平安码”或“健康码”获取步骤:通过微信、支付宝进入“e鹭安”小程序申领,如显示橙色或红色应及时更换投标人代表。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55000(平方米) | 否 |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项目概况1.1本项目为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业务服务。面积约58万平方米(其中石村片区约为25.5万平方米,泥窟片区约为32.5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合同包以洪河路为界,分石村、泥窟两个合同包:合同包号片区名 称暂估拆除数量(平方米)备注一泥窟片区32.5万具体片区位置详见附件图纸二石村片区25.5万1.2本次两个合同包分别对应合同包片区范围内的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厂房、附属建筑物等)等拆除至室内地坪,并将其土头、杂物、垃圾外运,并平整场地、场地滤网覆盖等。★1.3为确保项目履约进度,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经评审,当一个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合同包均排名第一时,则被推荐为合同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合同包二则递补排名在其下一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4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依次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照推荐的顺序每个合同包依法确定一名中标人,其余中标候选人列为采购人的备 选供 应商,备 选资格有效期限至本项目供应期限到期止。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项目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有权监督中标人的拆除工作,有权制止中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1.2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在办理有关水、电、煤气、邮电线路改道及砍伐树木等手续需采购人提供证明时予以协助。1.3根据拆迁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交房时,即对此房完成规定拆除内容的服务要求,按时完成拆除并通过采购人验收。1.4采购人将引导被拆迁户向中标人移交拆除房屋的钥匙,并提供中标人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等有关资料。1.5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 定的房屋拆迁范围,配备足够的人员和充足的机械设备进入实施,并按约定时间进场,确保按质保量按时完成房屋拆除、清理任务。必须严格履行在投标时编制的服务方案中的一切承诺,认真听取采购人代表在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整改。1.6中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能力,涉及线路改造、迁移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7中标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喷淋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拆除裸露部分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滤网全覆盖,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 1.7.1 工地应当采用封闭门扇,大门高度不低于围墙高度。工地如设置多个出入口,均应封闭管理。工地应严格按规定设置洗车台,配备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上路。 1.7.2 工地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吕岭路一侧需采用砖砌围墙,其余围挡材质需采用定型装配式或砌体材料,有基础和墙帽,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且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围挡样式必须严格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要求进行选用,并设置降尘喷淋等功能设施。1.7.3 中标人必须做好工地围挡的维护工作,破旧的围挡必须立即更新。在制作工地围挡、刊播公益广告时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避免因文字错误等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1.8中标人必须严密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好安全维护及环保工作,严格遵守有关部门的房屋拆除施工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治安管理规范及防护措施的要求。★1.9中标人必须购买拆除房屋施工队人员及第三者安全保险金(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人可随时要求备查。★1.10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闽建建[2007]9号文《福建省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厦国土房[2009]78号文《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18]136号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厦建筑[2018]84号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计取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厦思建(2018)161号文思明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标准的通知等现行各相关规定,并承担一切安全事故或违规处罚所带来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上述规定如有更新,则按最新规定执行。★1.11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11.1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及拆除工程实际,组织编制拆除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扬尘控制具体措施和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1.11.2人工拆除、爆破拆除建筑物时应当逐层分段进行。1.11.3在拆除工程项目的大门口或工地其他醒目位置设置扬尘防治监管公示牌,公布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及污染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1.11.4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第三版)设置。1.11.5拆除工程的现场出入口处必须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设立冲洗台账,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经检查、登记后方可出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现场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1.11.6拆除二层以上房屋时,应当按房屋的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应当设置双层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1.11.7拆除施工中应当全程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1.11.8拆除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 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1.11.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逐车登记,并按照指 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使用非目录 库渣土运输车辆,推荐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辆,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1.11.10拆除工程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根据工程占地面积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机。进行切割、钻孔、挖土、装卸、清扫施工场地等其他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喷雾等方式及时进行降尘。除按要求开展降尘作业外,每天还应在7:30~8:00、10:30~11:00、14:30~15:00、17:00~17:30四个时段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尘(雨天除外)。同时根据市环保委下达的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响应一级(控尘、控氮氧化物、控臭氧等)、二级(控尘、控氮氧化物、控臭氧等)、三级(控尘)通知,及时启动雾炮车、洒水车及喷雾设施,并将现在响应情况及时反馈主管部门。1.11.11拆除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1.12中标人必须根据安全施工规范,组织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房屋拆除。房屋拆除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1.13中标人在拆除过程中涉及到的水电关停、水电损耗以及对周边房屋的防护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14中标人在实施拆除工作后必须场地平整、清理干净施工场地上所有建筑垃圾,清理后完成场地滤网覆盖,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直至采购人确认已达到验收条件,整改时间计入中标人工程工期。1.15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和拆迁公司移交拟拆除的建筑、构筑物,办好签收手续后方可实施拆除;中标人在正式拆除业务开始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需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外来人员进入,若因外来人员进入造成相关损失或引发案件的,中标人负完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1.16中标人应承担在拆除业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办理土头上路、土头管理、土头倾倒手续并承担费用。1.17中标人应确保拆除业务的施工安全、人身安全及拆除区域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物及人群的安全,并全额承担一切因拆除而引起的事故(含损害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法律与经济责任。1.18中标人应严格管理自己施工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现场施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因特殊岗位人员未有特殊岗位证书,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1.19中标人在工程工期未实施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安排,应做到该地段内交房一户,即开始拆除一户(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拆除的程度应结合实际情况并保证不影响相邻住户的道路行走、安全和房屋的完整),按期完成拆除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重新返工至验收合格,重新返工的时间计入规定期限内。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20 中标人应协助办理各被拆迁户的水、电报停结算销户的手续。1.21 中标人在拆除房屋时,负责协调处理拆除区域周边邻里关系,做到文明施工。必须保障拆除物前后、左右的房屋水、电、煤气、邮电线路的正常使用,道路的通畅,与有关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1.22中标人必须保证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的道路行走、安全和正常生活起居。1.23 中标人应与采购人、拆迁公司或被拆迁人主动联系,妥善交接,负责清点被拆迁户已补偿物品材料,采购人、征迁公司协调处理物品遗失等问题。1.24 中标人应慎重保护地下管网等设施,若因施工问题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1.25 中标人不得将该拆除标段的拆除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若有前述转包或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26 为拆除工作能按期顺利进行,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派员先期介入,了解情况,分段进行交接和承担由采购人指 定的部分拆除任务,办理需要办理的申报手续。1.27 中标人必须保证全天候可以运输作业(特殊天气或规定不能作业的除外),不得以白天道路检查等为由拒绝运输。如因迎接相关部门检查或其他方面的原因,需要在短时间内将建筑废土进行紧急清运,中标人应全力调度运输力量满足采购人的要求。1.28 如政府政策变动而项目拆迁人变更或取消或项目开发模式改变导致项目终止,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该合同,办理已做工程款的结算和按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的退款事宜,中标人应配合执行。1.29 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将根据相关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年度的或整个项目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论送相关部门备案,考核结论为优的,由采购人书面报市拆迁主管部门或在思明区范围内进行行业的表彰。2 项目管理要求2.1 质量目标要求2.1.1 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1.2 依法办事,文明施工,严格管理,维护违建拆除现场正常的进出秩序。2.2 服务要求2.2.1 做好一切安全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切实维护被拆除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2.2 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2.2.3 上岗人员拆除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2.2.4 依法办事,文明执勤,杜绝与被拆除人发生冲突。2.3 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2.3.1 投标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等。2.3.2 从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2.3.3 员工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2.3.4 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职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1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含安全负责人)3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或C证施工员1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机管员1岗位证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所谓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法人除外)是指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之办理了社会保险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不能提交上述证明资料或提交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非本单位的在职职工。1、投标人同时应附上拟派人员职称证、岗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完整扫描件(含证书封面)。2、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专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安全员培训证等能证明其符合安全员岗位的证件均可。2.4 人员素质要求2.4.1拆除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拆除相关安全管理规定。2.4.2 所聘用的拆除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违建拆除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2.5 风险承担要求2.5.1 采购人将对拆除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2.5.2 中标人在拆除工作履行期间,发生的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伤亡,合法财产损失的,或者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5.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厦门市相关规定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 违约责任3.1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委托拆除合同,若无正当理由拒接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顺位原则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除任务,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延长拆除时限,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每栋房屋每延期1日每平方米扣0.5元累计。所扣款项由采购人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3涉及急难险重的,建筑面积在5000平以内的,自采购人下发任务通知书七天内必须拆除清运完成,达到交地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该拆除清运费用。3.4 中标人若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地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5 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管理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工作,采购人将发出工作督促函,中标人第一次接到工作督促函,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第二次接到工作督促函,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3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接到工作督促函三次以上,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5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可对中标人做出清退处理,并有权解除合同,通报给有关部门。清退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将手上的文件资料移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3.6 中标人必须购买拆除房屋施工队人员及第三者安全保险金(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人可随时要求备查。若发现中标人未给施工队队员及第三者购买意外保险,每发现一次,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的安全保证金中扣罚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采购人发现三次之后,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安全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7中标人交地时应将拆除范围内的土头垃圾等清运干净,清理后完成场地滤网覆盖,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项费用,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时,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差额部分的权利并支付双倍违约金。3.8 中标人未将建筑废料和土头垃圾清运至指 定的处置点,随意将建筑废料和土头垃圾自卸的情况,第一次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次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3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次以上,将被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5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可对中标人做出清退处理,并有权解除合同,通报给有关部门。清退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将手上的文件资料移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3.9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及设备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到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以保证本项目的拆除工作按时及顺利开展。采购人将对进场的人员设备进行核验,在约定时间内人员、设备不能到位或脱岗的,属中标人违约。其中项目负责人每拖延进场或脱岗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30000元,其它人员每拖延进场或脱岗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元/人,设备每拖延进场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元/台。被查累计达15天、人次、台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10中标人实施拆迁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必须是该项目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除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之外,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且应经采购人同意,同时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变更项目负责人为人民币30000元/人次,变更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为人民币10000元/人次。中标人变更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若未经采购人同意而擅自变更,视为人员不到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并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遭受媒介反面曝光,则视为违约,应自行进行整改,如在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12中标人不得将该拆除标段的拆除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中标人如有全部或部分转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一切后果。3.13中标人在实施拆除工作中不得拆除或动用任何采购人未要求拆除的物体或财产,否则,采购人每发现一处则处以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的罚款,所扣款项由采购人直接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14为保质按时完成本项目,中标人违反前述第3.2、3.3、3.10、3.11、3.12条款达三次(含)的,采购人有权另外委托另一合同包拆除单位,或委托备 选供 应商进行拆除,实际产生费用由该项目中标人按中标费用支出。3.15中标人投标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或投标书中的承诺,经采购人指出未能及时纠正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不予以退还其部分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采购合同。4工期要求★4.1采购人或征迁公司每移交一栋(批)建筑物给中标人,中标人从移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等),以此类推;从最后一栋(批)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10天内完成中标地块全部拆除作业。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清运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5验收标准5.1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房屋拆除至地面±0.00(含房屋、附着物、地上建筑构筑物拆除、拆除土头的清运等)、将场地平整、土头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滤网覆盖。经投标人申请,采购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验收。5.2验收时投标人代表必须到场。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凭验收合格通知书及结算文件退还履约保证金等事宜。6技术响应要求6.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合理的拆除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 计(含人员调动、现场措施、机械调度、庙宇、祖厝、宗祠等特殊建筑及水电气等相关专业管线拆除),人员配备情况、具体的时间进度计划、工作措施和组织安排及现场安全保障措施、防尘降尘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工期保障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地块熟悉情况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和拆迁人的协调配合等。6.2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安保用品以及相关专业工具。6.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作出相关承诺,明确接到采购人任务通知后的响应时间,以及对采购人有利的其他服务措施。投标人应明确投标服务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具体响应内容。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泥窟石村片区 2、交付时间:采购人或征迁公司每移交一栋(批)建筑物给中标人,中标人从移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等),以此类推;从最后一栋(批)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10天内完成中标地块全部拆除作业。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清运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3、交付条件:拆除并清运、场地平整完毕,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取整到千元),不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按贰拾伍万元计取],采购人在本项目完成验收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①供应 商为中小企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提交履约保证金。②供应 商可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房屋拆除至地面±0.00(含房屋、附着物、地上建筑构筑物拆除、拆除土头的清运等)、将场地平整、土头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滤网覆盖等。经中标人申请,采购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验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80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80%停止支付。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员工工资发放明细表、机械台班费用明细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拆除费用。220中标人在完成所有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后并报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工程拆除费用。包:2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泥窟石村片区2、交付时间:采购人或征迁公司每移交一栋(批)建筑物给中标人,中标人从移交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作业(含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等),以此类推;从最后一栋(批)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10天内完成中标地块全部拆除作业。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清运期限的,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3、交付条件:拆除并清运、场地平整完毕,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取整到千元),不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按贰拾伍万元计取],采购人在本项目完成验收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①供应 商为中小企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提交履约保证金。②供应 商可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房屋拆除至地面±0.00(含房屋、附着物、地上建筑构筑物拆除、拆除土头的清运等)、将场地平整、土头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滤网覆盖等。经中标人申请,采购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验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80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80%停止支付。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员工工资发放明细表、机械台班费用明细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拆除费用。220中标人在完成所有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后并报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工程拆除费用。8、商务响应要求8.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履约能力基本情况的说明。9、投标报价要求9.1本项目分两个合同包招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及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拆分报价或不完整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9.2投标人的报价的拆除业务费需符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土地房屋征收委托业务服务费包干财政结算办法的通知》(厦资源规划[2020]26号)规定的标准。各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拆除业务费)不得超过人民币70元/平方米,否则为无效投标。★9.3综合单价(拆除业务费)(元/平方米)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房屋拆除,以及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防尘降尘、渣土清运收纳、平整场地、围墙围挡、宣传标语、洗车台、路面清理、拆除后地面覆盖等。综合单价(拆除业务费)(元/平方米)为完成拆除清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建筑的拆除、运输、清理、设备工具费、人工费、保险费、税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利 润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9.4 结算时根据中标人的实际拆除量,按中标综合单价(中标拆除业务费)进行计算,并经财审结算后支付拆除费。9.5拆除面积的计算:拆除面积按拆迁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其总建筑面积最终以拆迁公司报市(区)征地拆迁主管部门及市(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拆迁建筑面积作为实际拆除面积的结算依据。9.6本拆除业务费原则上采用以料抵工,凡属采购人对被征收房屋已作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物,拆除后附属建筑物一切材料归乙方所有并享有处置权。但属于设备及水、强电、弱电、煤气等公用事业部门所有的管线设施除外。不可搬迁、已做补偿的设施、设备等思明区征地拆迁中涉及国 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由采购人全权负责处理。9.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请投标人各项目仅派1名代表参与投标,经体温检测合格、出示提前准备好的“平安码”或“健康码”(仅绿色方可)及身份证后方可进入政务中心。“平安码”或“健康码”获取步骤:通过微信、支付宝进入“e鹭安”小程序申领,如显示橙色或红色应及时更换投标人代表。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05 12:00至2021-03-30 0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30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136*****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辉
电 话:136*****151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3-0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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