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书

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书

单一来源邀请书

潜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文书一体化服务项目已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于贵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潜山市分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受潜山市人民法院委托,我方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主要以文书送达为主(包括: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其他辅助性工作为辅(包括:信息录入、卷宗整理归档、12368专线管理维护、公告送达等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谈判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谈判响应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谈判响应人(包括谈判响应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②谈判响应人(包括谈判响应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被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谈判响应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的除外(核查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③谈判响应人(包括谈判响应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核查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

④谈判响应人(包括谈判响应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查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

⑤谈判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核查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获取:

1.谈判响应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网上登记的公告”,联系电话:****-***********-*******,联系人:徐欣、丁理。

2.谈判响应人可于20210305日至20210311日 17:30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谈判文件。可直接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如在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QQ:********00。

四、工本费:

本项目工本费 0 元/套,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202103151000

六、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03151000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谈判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谈判响应人远程解密,谈判小组与谈判响应人分别电话语音谈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潜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151*****568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1*****666

八、备注

1.谈判响应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谈判响应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谈判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九、特别提示

1.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2.因疫情特殊时期,本项目谈判响应人通过远程在线解密谈判响应文件(具体详见附件1“远程解密操作手册”),不得到达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现场参与谈判活动。

3.评审中,谈判小组发现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谈判小组应当通过网上系统(或电话)对谈判响应人进行询标,要求谈判响应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具体详见附件2“在线询标操作手册”)。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响应文件格式与本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为准,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五章 谈判响应函”中第5款中要求谈判响应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含谈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一份),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故供应商无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

6.谈判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因系统谈判响应函无法修改,故谈判响应函中无需进行报价,谈判响应函中的报价一栏不作为评审依据,谈判时以谈判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报价表(首轮)和通过邮件上传的最终报价表中填报的综合单价报价为准作出评审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文书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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