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西北气矿2021~2022年天然气干法脱硫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川西北气矿2021~2022年天然气干法脱硫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1-XN315-FW09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西北气矿2021~2022年天然气干法脱硫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西北气矿2021~2022年天然气干法脱硫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气矿已在龙16井、大深1井、双探1井成功试行干法脱硫一体化服务新模式,脱硫剂采购及脱硫富剂处置和运输均由同一服务商负责,生产组织、现场作业及过程监管减少了协调组织工作量,同时结算方式的调整也进一步提高了脱硫剂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有效降低了生产、管理环节的各种风险,效益初显良好。为进一步推广一体化干法脱硫生产管理方式,降本增效,减少生产管理环节,促使服务商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降低生产管理环节风险,拟进行气矿范围内的干法脱硫服务招标工作。
“川西北气矿2021~2022年天然气干法脱硫服务”项目主要是对川西北气矿大深1井、龙16井、双探1井等3座干法脱硫场站开展脱硫一体化服务。服务主要内容为利用3座场站已建干法脱硫装置对含H2S原料气开展脱硫服务,具体包括:脱硫剂供应,现场脱硫剂装填和脱硫富剂卸塔,对产生的脱硫剂富剂进行现场安全收集、现场装包(自行提供包装袋)、装车、运输、进行脱硫富剂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大深1井(四川丹棱县顺龙乡)、龙16井(四川苍溪县新观乡)、双探1井(四川剑阁县北庙乡)等3套脱硫装置开展脱硫服务,具体包括脱硫剂供应,现场脱硫剂装填和脱硫富剂卸塔,对产生的脱硫富剂进行现场安全收集、现场装包(自行提供包装袋)、装车、运输、脱硫富剂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等内容。
现场工况:
大深1井,站场配置4台脱硫塔,分两列并联运行,一列进入塔1、塔2(单塔容积约24m3,规格2200×10110),一列进入塔3、塔4(单塔容积约17m3,规格1800×11964),日处理气量约35×104m3;
龙16井,站场配置2台脱硫塔,两塔串联运行,单塔容积约17m3,规格1800×11964,日处理气量约2 ~5×104m3;
双探1井,站场配置2台脱硫塔,两塔串联运行,单塔容积约24m3,规格2200×10110,日处理气量约5~9×104m3;
预计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3座干法脱硫场站合计干法脱硫一体化服务费用约为800万元(不含税金额)。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
大深1井(0.697g/Nm3):0.0287元/Nm3;
双探1井(0.449g/Nm3):0.0190元/Nm3;
龙16井(0.431g/Nm3):0.0184元/Nm3。
招标控制价包含脱硫剂供应、现场脱硫剂装塔、脱硫富剂卸塔以及卸出脱硫富剂安全收集、现场装包(自行提供包装袋)、装车、过磅、运输、进行脱硫富剂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垫片、氮气置换以及用水、现场指导调试使用,技术服务和培训、售后服务以及现场装卸剂以及所需配套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以处理在标况下每方含硫天然气单价进行计价,各场站脱硫价格根据原料气H2S含量不同单独进行核算。
各井站控制价对应H2S含量为2020年1 ~9月实际检测数据的加权平均值,控制价均为不含税价格,体积为标况下的气体体积。
控制价对应标准气质H2S含量计算表
大深1井 | |||||||||||||||||
检测时间 | 2020/3/6 | 2020/4/5 | 2020/5/7 | 2020/6/2 | 2020/7/21 | 2020/8/4 | 2020/9/9 | 2020/9/20 | |||||||||
H2S含量(mg/Nm3) | 793.39 | 533.41 | 587.49 | 765.38 | 871.9 | 485.75 | 643.94 | 385.12 | |||||||||
生产时间(天) | 66 | 30 | 32 | 26 | 49 | 14 | 36 | 11 | |||||||||
H2S平均值 (mg/Nm3) | =(793.39×66+533.41×30+587.49×32+765.38×26+871.9×49+485.75×14+643.94×36+385.12×11)÷264=697 | ||||||||||||||||
双探1井 | |||||||||||||||||
检测时间 | 2020/4/4 | 2020/5/5 | 2020/6/1 | 2020/7/10 | 2020/9/6 | 2020/9/20 | |||||||||||
H2S含量(mg/Nm3) | 520 | 410 | 477.72 | 498.82 | 318.41 | 404.61 | |||||||||||
生产时间(天) | 95 | 31 | 27 | 39 | 58 | 14 | |||||||||||
H2S平均值 (mg/Nm3) | =(520×95+410×31+477.72×27+498.82×39+318.41×58+404.61×14)÷264=449.22 | ||||||||||||||||
龙16井 | |||||||||||||||||
检测时间 | 2020/1/9 | 2020/3/17 | 2020/4/21 | 2020/5/7 | 2020/9/20 | ||||||||||||
H2S含量(mg/Nm3) | 419.48 | 605.56 | 570 | 508.17 | 300.58 | ||||||||||||
生产时间(天) | 9 | 68 | 35 | 16 | 136 | ||||||||||||
H2S平均值 (mg/Nm3) | =(419.48×9+605.56×68+570×35+508.17×16+300.58×136)÷264=431.49 | ||||||||||||||||
对H2S含量不同的单价计算方法:
鉴于运行期气质条件会发生变化影响结算单价,①气质以气矿定期取样检测报告为准,检测周期每月不低于1次,每季度平均H2S含量为结算H2S含量,按照控制价H2S含量计算方法计算平均值;②基于每个井站控制价对应H2S含量,当结算H2S含量较控制价对应H2S含量偏差n在±10%之内,即n=(结算H2S含量-控制价对应H2S含量)÷控制价对应H2S含量×100≤±10%,结算价款不作调整;③偏差范围外,按照结算H2S含量对比控制价对应H2S含量进行折算计价,结算单价=报价×(结算H2S含量÷控制价对应H2S含量)。
结算方式:
当原料气H2S含量较标准质气质偏差n在±10%之内,按照每个井站对应的最终报价,结算费用F=V最终报价;当原料气H2S含量较标准质气质偏差在±10%范围之外的,按照H2S含量对比标准气质进行折算计价,结算费用F=V×原料气H2S含量÷标准气质H2S含量×最终报价。V为井口原料气在标态下的体积量,以井站计量装置为准。每季度按照实际处理气量据实结算并付款。
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输综合成本、企业综合成本后进行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另行调整。
2.5 服务地点:川西北气矿大深1井、龙16井、双探1井等3座干法脱硫场站。
2.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起至2022年3月31日。
2.7 服务要求:对气矿干法脱硫的含硫场站开展含硫天然气脱硫服务,保证含硫气井连续正常生产,脱硫后产品气达到国家相应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GB 17820-201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会会议纪要》(2019年第8期)等其它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允许中标人对脱硫富剂处置和运输部分工作内容进行分包,分包人须具有地方环保部门颁发的脱硫富剂处置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地方交通部门颁发的运输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以提供的资质证明或文件扫描件为准)
不对本项目进行分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地方环保部门颁发的脱硫富剂处置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地方交通部门颁发的运输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以提供的资质证明或文件扫描件为准)
*3.脱硫富剂处置要求:
*3.1投标人需承诺脱硫富剂要求采用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置,如水泥掺烧、制砖、制酸、火力发电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及环评要求的处理方式,严禁采用填埋、堆存方式处置。
*3.2投标人或投标人选择的分包商应具有废脱硫剂处置环保手续且手续齐全、具有相应利用或处置能力,并提供地方环保管理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
*3.3脱硫富剂处置应具有每月100吨以上处理能力。
*4.运输要求:脱硫剂及脱硫富剂运输车辆需配置GPS装置监控,并能向投标人提供监控记录便于监管,需提供配置GPS监控系统的证明材料;运输从业人员须取得交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以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为准)。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个体系认证资质。
*5.人员要求:
*6.1项目经理:具有干法脱硫服务项目的管理经验,需提供业主出据的参与干法脱硫服务的证明文件。
*6.2其他人员:项目组须至少配置2名专职安全员和1名技术负责人;至少配置1名专/兼职的环保管理人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理要求完成人员培训取证并至少配置3人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且具有H2S防护证、10人以上具有H2S防护证。
*7.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8.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17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5日16:00:00至 2021 年3月12日 11:59:59 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共为400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315-FW097+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2@qq.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PDF盖章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315-FW097+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3月3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共计伍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8">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 年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邮政编码:610017
电 话:***-********(2021年3月底停用) ***-********(2021年3月底启用)
邮箱:********2@qq.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蒙女士***-********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转电子招标平台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3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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