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基本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计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二)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因开发土地和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等执法权;以及其他污染防治执法权和生态保护执法权。
(三)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执法稽查、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市重大、跨行政区域及上级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具体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指导全市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并对贵溪、余江管理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12369”举报平台、“一厂一档”管理等工作。
(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监督贵溪、余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鹰潭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编制人数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2人。
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18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2人。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35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6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35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其中:部门支出350.6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0.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129.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8.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总额为350.6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 %。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卫生健康支出13.7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节能环保支出301.58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57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2.7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公用经费按实际在职人数计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5万元,其中:采购服务预算 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 129.85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项目1个,涉及资金98.65 万元)涉及资金129.85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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