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种车辆采购 询价公告2013-5号 我中心根据需求单位的采购申请,需采购特种车辆一批,经财政局批复同意,决定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相关配置要求如下: 项目一:垃圾车 数 量:一辆 配置要求:技术标准:QC/T52-2000,底盘型号:DFL1160B*2,发动机型号:ISDe18530,额定功率:136,排放标准:国III,总质量(KG):16000,整备质量(KG):8620,轴距(MM):4500,外型尺寸(长*宽*高):8230*2480*3045,车身颜色:蓝白色(环卫蓝),改装部分:双桶翻转机构,自动清洗装置,后部监控系统,7条钢丝轮胎。 项目二:高空作业车 数 量:一辆 配置要求:地盘型号:JX1061TSG23,发动机功率:85KW,外形尺寸(MM):7400*1980*2920,工作高度:16M,最大工作半径:8米,起吊重量:8吨。 项目三:清障车 数 量:一辆 配置要求:地盘型号:AFC1061K93,发动机功率:80KW,轴距:3815MM,平板长*宽(MM):5500*2280,平板最大承载量(KG):3000,绞盘额定牵引能力(KN):40 二、欢迎有意合作的厂、商参加投标,投标文件请于2013年04月19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现场送达至我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窗口),提前或推迟均不予受理。 三、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1、投标报价表(须有法人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2、有关车辆的技术资料或说明; 3、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手机号码); 5、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和相关证件(原已在我中心参加过投标并备案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四、投标方须知: 1、所售车辆必须为全新,(具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并附带齐全的随车工具、备件等,售车发票由中标单位一并出具; 2、中标方须办理车辆临牌、验证等手续,办证机关收取的相关费用由购车方支付; 3、中标方必须履行国家有关汽车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或按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的售后服务承诺; 4、中标方应注明交货地点以及交货时间(供货期); 5、签订合同由中标方与使用单位签订(一式四份),同时交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和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各一份)备案; 6、提车与付款:购车单位所购车辆经验收合格,供货商须一并移交有关文件、相关手续,购车单位付清全部车款后提车; 7、招标方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五、评标与定标 1、评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在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低价中标的原则,并优先选择交货时间短的供应商; 3、同等条件下当地企业优先; 4、厂方向社会公布了全国统一售价的,若投标价高于市场统一售价的则为废标,废标车型由我中心另行组织采购; 5、公示期结束后,如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无异议,我中心将向中标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由中标单位跟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六、法律责任 合同依法签订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违者除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作为不良记录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