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酸性气制酸装置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第二次)
大庆炼化公司酸性气制酸装置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第二次)
大庆炼化公司酸性气制酸装置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0305-001
********4">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5">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本项目通过改造消除生产瓶颈,确保装置能够达到基础设计目标要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更换四台风机、一台冷凝器,新增一台静电除雾器等基础设计包含的全部改造内容。
其中装置加工酸性气组成见下表:
组分 | H2O | H2S | C2H4 | C3H8 | CO2 | N2 | NH3 |
组成vol% | 16.4 | 37.9 | 0.026 | 2.1 | 33.9 | 9.6 | 0.024 |
2.1.2性能验收指标:
(1)改造后酸性气加工量达到基础设计建设规模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5mg/Nm3(折标3%氧含量),在质量保证期内装置能够保证连续平稳运行;
(2)设备性能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2.2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大庆炼化公司。
2.3招标范围:
包括批复基础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含竣工图编制)、包括详细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队伍调遣、设备运输、人员培训、调试、开工保运等直至开工运行正常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E-设计部分:按照石油化工规范标准深度要求及批复的基础设计内容,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满足现行设计规范,满足现场施工和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运行要求。根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编制。
P-采购部分:包含项目详细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C-施工部分:除第三方工艺管道焊接检测外,包含项目详细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全部工程内容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包括拆除与恢复)、施工、调试、验收、开工保运、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等。
2.4质量标准:达到项目一次验收合格,设计、采购、施工合格率100%;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及要求符合设计文件、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要求等。
2.5安全及其他:符合国家、行业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6计划工期: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暂定)。
里程碑事件:
2021年5月20日 完成详细设计
2021年6月15日 开始土建和结构施工
2021年7月11日 装置停工完毕,交付施工
2021年7月15日 酸冷凝器到货
2021年7月25日 酸雾控制单元到货
2021年7月25日 静电除雾器到货
2021年7月30日 助燃空气风机、第一冷凝器风机、第二冷凝器风机到货
2021年8月10日 工艺气体风机到货
2021年8月15日 酸雾分析仪、激光氧含量分析仪到货
2021年9月13日 项目中交完毕,达到开工条件
具体交付施工时间以大庆炼化公司酸性气制酸装置停工时间为准,不早于2021年7月11日。暂定开工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装置交付施工到改造完毕达到开工条件共计65天。
2.7其他要求:
2.7.1项目投用后,不能影响尾气在线分析仪的正常运行。
2.7.2设备采购前需总承包人、供应商和发包人共同签订技术协议后,方可采购。
2.7.3项目设计、建设符合国家、行业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合同履行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若因当地疫情应急管理造成损失由总承包人自行承担。
2.7.4 招标控制价:设计费(含6%税)28.14万元;设备费(含13%税)950.98万元;材料费(含13%税)165.83万元;建筑安装费(含9%税)274.96万元,合计:1419.91万元(含税,含工程保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千万元。具有GC类别GC1、GC2、GCD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的许可资质。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和SAD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同时承诺施工单位满足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注册资金不低于5千万元,具有GC类别GC1、GC2、GCD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的许可资质。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和SAD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资质。同时承诺施工单位满足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3.1.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1.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7过渡期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投标人在大庆炼化公司三商不良记录信息公示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3.2.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2017、 2018、 2019 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至少承担过1项湿法酸性气制酸技术的国内酸性气制酸装置EPC总承包成功业绩。
3.5 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结构师或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投标文件中提供执业证书,注册有效期以开标当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上查询为准。
3.5.2至少具有1项炼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成功业绩。
3.6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 1需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员名单。联合体投标的仅提供牵头人的相应人员的名单。
3.7.2承诺进场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承诺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9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03-05 19:00:00至 2021-03-10 23:59:59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5">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流程请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2in1》。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4.7为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可用,初次成功办理U-Key的投标人,当日需向保证金账户进行小额转账(转账成功后会进入投标人系统钱包)。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03-26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5.2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客户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三日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1-03-26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现场): /。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八、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孟庆磊
电话: ****-*******
电子邮件: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孟庆磊/王纪文
电子邮件: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wangjw-dl @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发票领取提示: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发票可办理领取业务,领取时间为:每周一(工作日)下午14:00-15:50,综合楼303(开标一室)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发票也可申请邮寄,需邮寄的,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顺丰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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