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2012年(第二批)游牧民定居建设(淖毛湖开发区)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伊吾县2012年(第二批)游牧民定居建设(淖毛湖开发区)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伊吾县2012年(第二批)游牧民定居建设项目(淖毛湖开发区)
二次招标公告
【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吾县2012年(第二批)游牧民定居建设项目(淖毛湖开发区)(项目名称)已经伊发改投资[2012]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吾县畜牧兽医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财政配套、牧场危旧房改造、对口援疆和游牧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伊吾县淖毛湖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游牧民定居150户,单套建筑面积80.08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3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全部内容 ;
2.4 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 年 4 月 2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日总工期: 255 天(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地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和进哈监理备案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请于招标公告截止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建造员证书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外地企业进哈备案手续原件,在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3年 4 月 7 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8 日至 2013 年4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30 时至 13 时,下午 16:00时至19时,持报名成功回执及进哈备案手续原件,到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监理5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 1000 元。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吾县畜牧兽医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邮编: 839000 邮编: 839000
联系人: 王红霞 联系人: 曹天玉
电话: 133*****918 电 话: ****-*******
传真: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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