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招标公告

转让标的招标公告

甘产交公[2013]12号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以下标的公开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兰州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剥离部分国有经营性资产后剩余的国有净资产,转让参考价1871.36万元。

二、基本情况

兰州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是1956年组建的国有商业企业,1994年经兰州市政府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10万元。因企业经营困难,到2012年末,累计亏损5498万元,欠缴社会保险费1461.96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630.83万元,负债总额为4547.72万元,净资产9083.11万元,剥离该公司部分国有经营性资产4920.47万元和扣除职工安置费用2291.28万元后,剩余的国有净资产为1871.36万元。企业现有在册员工397人,离退休人员647人。

三、受让条件和要求

1.受让方应维持与原企业全体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保关系接续手续。

2.受让方应无条件承续和认可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它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资金支付能力,成交后一次性付清全部产权转让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为非标的企业原股东的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具备相近行业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29日。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3年4月30日17时前,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500万元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受让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其他详见《产权交易文件》。

五、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协议方式转让。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女士 138*****907 冯先生 139*****664

电 话:****-******* 传 真:****-*******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楼

网 址: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3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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