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平邑县地方中心敬老院改造项目装饰、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中心敬老院改造项目装饰、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平邑县地方中心敬老院改造项目装饰、安装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记录;6、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10、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168.56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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