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阿康物流园区休闲体育公园配套用房装修工程(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鄂公管办业受2012GCYZ03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尔多斯市阿康物流园区休闲体育公园配套用房装修工程 已由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鄂发改发【2009】7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市物流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0.00%、企业自筹 50.00%、银行贷款 50.00%、境外投资 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鄂尔多斯市阿康物流园区
2.2工程规模: 休闲体育公园配套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为19785.36㎡,总高度21.61m,地上4层,是一座公共建筑
2.3施工工期: 151日历天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施工工期 |
2012GCYZ0330-1
| 鄂尔多斯市阿康物流园区休闲体育公园配套用房装修工程施工 | 总建筑面积为19785.36m2,总高度21.61m,地上4层,是一座公共建筑 | 151日历天 |
2.4 总建筑面积为19785.36㎡,总高度21.61m,地上4层,是一座公共建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近三年(2010年-2012年)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总价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建筑工程一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0年-2012年)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09年-2011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凡鄂尔多斯市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或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8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正式会员。未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会员的投标单位,需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尽快办理入会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
4.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除具备诚信库正式会员的资格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入库: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 近三年(2010年-2012年)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总价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
(8) 近三年(2009年-2011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9) 近三年(2010年-2012年)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0) 凡鄂尔多斯市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或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3 报名时间:
2013年 3 月29 日 8 时 0 分整
至2013年 4 月3 日 17 时 30 分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2 获取时间: 2013 年 3 月 29 日 8:00 时
至 2013 年4 月 3 日 17:30 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锁;
(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9)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0)近三年(2010年-2012年)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总价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
(11)近三年(2009年-2011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12)近三年(2010年-2012年)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3)凡鄂尔多斯市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或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鄂尔多斯市物流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康物流园区(鄂尔多斯市飞机场对面)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刘娜 | 联 系 人: | 吕迎秋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 网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