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长沙输气分公司2021年仪表检定技术服务项目

西气东输长沙输气分公司2021年仪表检定技术服务项目

西气东输长沙输气分公司2021年仪表检定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YX-FW-2021-003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背景概况

依据国标JJG52-1999《弹簧式一般压力表 、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JJG226-2001《双金属温度计检定规程 》、JJF1183-2007《温度变送器校准规范》、JJG882-2004《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GB4716、GB4715、《自动化仪表管理程序》、《自动化仪表系统春(秋)检作业实施办法》的规范要求,对长沙输气分公司各站场及维修队使用的压力表、温度表、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液位变送器、万用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感温感烟探测器、感温电缆、硫化氢探测器、直尺、卷尺、游标卡尺等设备及工具进行检定或校准,并提交仪器仪表检定证书。

1.2、服务范围

长沙输气分公司所属场站、阀室仪表设备及工具检定。

1.3、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工期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80天,其中现场仪表春季检定服务期限为50天,现场仪表秋季检定服务期限为30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经向甲方申请审批后可延长服务期限。

1.5、服务地点

长沙输气分公司岳阳分输站(C03#阀室)、云溪分输站(C03A#阀室)、岳阳南分输站(C04、C05#阀室)、汨罗分输站(C06、C07#阀室)、长沙分输站(C08#阀室)、安沙分输清管站(长沙支线1#阀室)、望城分输站(长沙支线2#阀室)、湘潭分输站(C09#阀室、樟湘支线10#阀室)、醴陵分输压气站(樟湘支线8#阀室)、株洲分输站(樟湘支线9#阀室)(以上地点分布于湖南省各县市,每个地点之间车程约0.5~2小时),部分备用仪表检定由维修队送检,服务地点为服务单位检定中心。

1.6、质量标准

设备受检率达到100%,项目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单位,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资质条件:具有CNAS认证资质,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资质。

2.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相应计量检定证书或培训有效证书。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有相关或者类似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2.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8年1月1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起至 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

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

2.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8、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方式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5日9时00分到2021年3月10日17时00分。

4.2本项目在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0日前往“北京中油元鑫电子招标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zyyx.sungodo.com/)、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购买,潜在投标人须以对公账户转出,采取银行电汇形式,请注明:ZB-YX-FW-2021-003标书款。否则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4.4 潜在投标人在“北京中油元鑫电子招标商务平台” (http://zyyx.sungodo.com/)选择可报名的项目中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点击“项目报名”提交上传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并上传汇款回执凭证后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5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上午9:00分。

2.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北京中油元鑫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zyyx.sungodo.com/)”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以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文件1份,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密封,封口处粘贴密封条。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5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楼1305室

备注:(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最终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进行线上开标,投标时间截止时即进行本项目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线上平台参与项目开标。

(3)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半小时内登陆北京中油元鑫电子招标商务平台,进入本项目竞标大厅点击扫码签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标半小时内在开标一览表中对开标结果进行扫码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确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形式须为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ZB-YX-FW-2021-003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而影响投标,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办理完投标保证金转款手续,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接收。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175号

联系人:刘宇翔

联系方式:021-5884712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楼

联 系 人:宋亚伟

电 话:010-84650541

电子邮件:songyawei@bjzyyx.cn

账户名: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账 号:11001102700052506495

行 号:105100004122

标签: 技术服务 检定 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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