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潘家湾镇农村福利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嘉鱼县潘家湾镇农村福利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嘉鱼县潘家湾镇农村福利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1幢1单元6楼6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MY-2021-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HBXNJY2021-B-026

3、项目名称:嘉鱼县潘家湾镇农村福利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1.1993(万元)

6、最高限价:51.1993(万元)

7、采购需求:

嘉鱼县潘家湾镇农村福利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施工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且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承诺书;
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并提供岗位证。另外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卡和社保卡网上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已退休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证明、退休证);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或上一年度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需提供与甲方签署的廉洁承诺书(见磋商公告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1幢1单元6楼603)

3、方式:

投标人须拟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满足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等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22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嘉鱼县潘家湾镇福利院

联系方式:13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北区1幢1单元6楼603

联系方式:17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176*****103

标签: 福利院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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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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