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棒过滤器及水处理填料招标公告
钛棒过滤器及水处理填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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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钛棒过滤器及水处理填料采购【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09HW******** | ||||||||||||||||||||||||||||||||||||||||||||||||||||||||||||||||
采购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3月采购钛棒过滤器及水处理填料。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共计叁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 38,560.00元)详见下表:
二、采购要求 1、锰砂选用广西黑锰,活性炭选用承德椰壳活性炭,要求付检验报告。 2、设置最高单价限制,实行一次性固定总价报价,报价为到站价(其中各项目单价不得超过已给定的最高单价限制)。 3、成交协议供应商1家(注:若实际设备到厂后出现无法安装问题,则由中标方无偿上门辅导、安装或更换相应配套设备)。 4、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交货量不足、未按时交货、非不可抗力拖延交货或不予交货,质检存在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 三、资金及交货约定 1、资金情况:项目预算金额(叁万捌仟伍佰陆拾)元,采购方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2、交货期:2021年3月(具体交货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方所在地(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交货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运费由供应商承担,开具发票时实行一票制结算。 4、付款方式: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以合同数量为准到站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 三、厂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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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所供应的本次采购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且售后服务良好。 3、(质量保证)本采购产品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报价供应商中在相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与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有过合作的供应商;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提交的所有资质文件、报告报表,必须保证其真实、有效,不得出现伪造、涂改、借用等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报名时间 | 2021年3月8日9:00至2021年3月11日9:00 |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或图片压缩包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1@qq.com”: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 3、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且售后服务良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报价一栏表(详见附件4); 7、针对采购内容的其他承诺(格式自拟)。 注: 1、以上资料递交应在竞价结束之后递交,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竞价期间竞价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竞价人在竞价前期和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递交以上材料时,如内容为多页,须加盖公章的骑缝章。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21年3月8日9:00至2021年3月11日10:00 报价要求:系统须报总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38560元,包括包括税金、装卸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最低价为无效报价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 ||||||||||||||||||||||||||||||||||||||||||||||||||||||||||||||||
采购方式 | 网上询价(一次报价模式) | ||||||||||||||||||||||||||||||||||||||||||||||||||||||||||||||||
采购组织安排 |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ejy365.com/eweb/register),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2、交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无需上传报价单。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3、竞价阶段: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4、递交资料阶段:供应商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递交。 5、公示阶段: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6、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1个工作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通知书。 |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3500元; 2、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9:30; 3、资金查询:http://www.ejy365.com/ejy/showinfo_new/moreinfo_zjcx.aspx 4、退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 |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服务费 | 成交金额的1.2%(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4056 账号:以报名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商已交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存在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3.供应商注意覆盖涉及商业秘密及资料应注明规避责任风险的说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2、易交易(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
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185*****120 邮箱:********1@qq.com 项目咨询微信号:185*****120 技术支持:****-******* 采购单位: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格根通拉嘎 联系方式:156*****990 邮箱: ********22@qq.com |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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