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北侧连通水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北侧连通水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监理)天津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北侧连通水系工程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3010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开发监理[2013]0308(延1) 延期原因: 报名家数不足3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北侧连通水系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津开计项批【2011】18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北侧连通水系工程,水系总长约8.2km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内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北侧连通水系工程,施工阶段全部工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3年05月08日 至 2013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业绩要求: 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3个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4 月 1 日 至 2013 年 4 月 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4月09日至2013年0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俊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创新路1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刘德忠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宁波道与中心路交口美晨大厦C座1门1102室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贺佳电话:********
传  真:********
日期:2013 年 4 月 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鹏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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