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62307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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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1-03-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G32021SH*******
项目名称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62.307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0769%)
转让方名称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转让比例9.08
挂牌价格1,741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21-03-08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企业设立初期,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建投”)与转让方签署《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于联交所备查),合同约定马鞍山建投(即实际出资人)委托转让方(即名义股东)以转让方的名义代为持有标的企业股份。马鞍山建投享有、承担并履行标的企业股东的所有权利义务,转让方不享有标的企业股东的权利义务。本次转让行为的实际转让方为马鞍山建投,马鞍山建投已履行内部决策、批准等必要程序。2、《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交易文件将由马鞍山建投、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3、其他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份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a、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股份代持事项、资产现状、瑕疵及风险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向转让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剩余交易价款;b、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c、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1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2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马鞍山建投、转让方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马鞍山建投、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马鞍山建投、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经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股份转让项目所涉之挂牌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产权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承担产权标的和标的企业所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保证全面履行交易程序。(2)本方完全知晓并接受马鞍山建投与转让方之间关于标的企业股份的代持关系,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马鞍山建投、转让方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3)本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标签: 科技 绿色 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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