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保险费(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保险费(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保险费(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其他财产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射洪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09:0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栋2楼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3月18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栋2楼1号 | ||
预算金额 | ¥22.4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射洪市文化路17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栋2楼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 ||
附件: | |||
附件1 | 文字文稿1 (2).pdf |
项目概况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保险费(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栋2楼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WDHH2021-12
项目名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保险费(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由于精神病患者本身治疗花费较多,家庭缺少收入来源,其监护人或病患者事实上较少具备民事赔偿能力.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严重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更好的开展精神病人伤人事故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工作,解决精神病患伤人案件中受害者无法得到赔偿的难题,特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保险清单
险种 | 参保对象 | 保险范围 | 数量 | 总保险费 | 服务期限 |
商业保险 | 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单价400元/人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险 | 562人 | 22.48万元 | 1年 |
(二)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下列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1、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
2、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就上述保险责任项下的赔偿金额分别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3、保险方案
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5万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万元
每名精神病患者保费:400元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 年 (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 24 时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签订保单后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保险行业标准。
4、其他要求:
4.1、服务团队: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负责做好与采购人及其参与人的沟通协调、咨询、费用支付、投诉等服务。
4.2、理赔服务:供应商须成立理赔服务团队,由专人负责被保险人的理赔事宜(上门收取资料、咨询等),以便更好地保证服务质量和时效。供应商须为每位被保险人提供一份《保险服务手册》,以帮助被保险人充分了解保障信息、理赔流程等,方便理赔申请。
4.3、理赔时效:供应商须在收到符合理赔规定且齐全的理赔单证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结论,并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拨保险金。
4.4、理赔通知:供应商须在理赔结束划款后 2 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情况。
5、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 24 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支公司或分公司或总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栋2楼1号
方式:网络或现场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栋2楼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栋2楼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射洪市文化路17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栋2楼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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