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陶都英才”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发〔2018〕46号)、《关于“陶都英才”政策的若干补充意见》(宜发〔2020〕48号)和《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20〕69号)等文件精神,重视和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三带两助”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高素质的乡土人才队伍,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乡土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乡土人才
优秀乡土人才,是指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在各行业中具有一技之长,具有致富能力和带富能力,技艺超群出类拔萃,辛勤劳动专业劳动,事迹突出贡献突出,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对社会发展和服务群众发挥重要作用,在当地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得到周围群众认可的实用人才。主要包括:
1、技艺技能类:制壶、泥塑、陶艺、青瓷、砌筑、古建筑、盆景制作、古典家具、插花、制茶、烹饪、乡村戏曲等方面的从业人员。
2、技术应用与推广类:在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业专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行业中具有一技之长的能人。
3、经营管理类:包括农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以及从事农副产品加工运输业、农副产品销售业、乡村规划管理、观光休闲农业、乡村生态旅游业、农村电商和其他涉农新业态人员。
优秀乡土人才申报对象需为本市户籍,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男)、55周岁(女)。
(二)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具有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者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等级)二级以上技能水平(陶艺类),在其行业(领域)技能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工作室团队成员技能等级、年龄、工种等结构配备合理。工作室应有固定活动场所和相应的实操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技能技艺传授、办公、会议、研讨等需求活动场所。
创办“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应满足以下条件要求之一:
1、带领技艺传承。以“名师带徒”的形式传绝技、带高徒,培养高级工(或等同)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在各类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将掌握的绝招绝活通过撰写论文和书籍、举办讲座等形式记录下来、传播出去;或通过总结归纳,积极挖掘、传承、宣传传统工艺,将绝招绝活条理化、书面化、影像化,并予以保存、流传、推广,为传统技艺的传承和发扬光大做出贡献。
2、带强产业发展。以其高超技艺和知名度,通过对乡土项目的改造、提升和组织化、规模化生产,形成相关产业链,创造就业岗位,对乡土项目产业化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所拥有的相应技艺及产品已经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有30人以上的就业岗位,有创新的销售平台载体及模式,实施“乡土人才+互联网”行动,发展电子商务,拓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近五年来每年产生一定量的纳税销售,且每年有增长。对我市特有的、具有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传统技艺技能的传承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带动群众致富。以技艺及产品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加强示范引领,吸纳社会劳动力特别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带动群众就业创收和创业增收。
4、开展技术交流。通过相关交流平台传播、切磋民间技艺,在传承传统技能技艺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民间工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推动乡土技能人才集聚或促进传统工艺的改良与提升。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需为本市户籍,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男)、55周岁(女)。
三、申报名额
优秀乡土人才12人,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6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
四、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
五、申报材料
(一)优秀乡土人才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1、申报人综合材料。需提供2000字以内的申报人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在“三带”方面发挥作用的证明材料和事迹简介,报镇(园区、街道)初审,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3、申报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二)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1、《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2、申报单位能反映注册登记、资本构成、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的相关资料。
3、申报大师工作室的组织构架、人员团队、规章制度、工作经费投入、项目概况、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设施设备及开展情况等基本信息的资料。
4、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基本情况。提供2000字以内的申报人技能水平、主要成果、在“三带”方面所发挥作用的证明材料和事迹简介,报镇(园区、街道)初审,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须企业法人代表和领办人签字。
六、支持政策
(一)对认定为“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对象,根据“陶都英才”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二)根据省、无锡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在“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和“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人选中择优推荐参加“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的评选,不再另行通知。
(三)根据省、无锡市有关文件精神,将在“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和“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中择优推荐参加省“三带”名人、能手、新秀的项目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乡土人才的评判,突出实用性,不唯学历和职称职业资格,重在发掘和培养各领域乡土人才,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乡土人才技艺传承。
(二)乡土人才的评审认定,坚持多元择优培养、严格重点选拔的原则;坚持规范操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发扬民主、行业认可、群众公认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评审,提出入选人员,并通过公示程序,无异议后发文确认并予以授奖。
(三)各镇(园区、街道)要高度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对照条件、广泛发动宣传,挖掘本地区乡土人才,将真正的优秀乡土人才推荐上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宜兴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3号楼301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qq.com
附件:********162*****785111.doc" target="_blank" title="附件1-3.doc">附件1-3.doc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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