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画溪街道道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零星安装工程

2021年画溪街道道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零星安装工程

2021年画溪街道道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零星安装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2021年画溪街道道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零星安装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2021年画溪街道道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零星修补及增加,主要为波形护栏、减速带、道口标柱、标志标线、道路反光镜等,招标范围:交安设施工程。本项目预算约97万元。计划工期: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16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苏主任

电话:135*****747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工

电话:****-*******152*****399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

2021年03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安全设施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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