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效果图制作招标公告

3D效果图制作招标公告


重庆公司江津世界城项目
3D效果图制作公司




招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您好,如果贵公司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欢迎致电金科股份开发建设监察部负责人。
姓名:黄丹 联系方式:150*****535

目 录

1、项目概况
2、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3、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4、付款方式
5、评标原则及内容
6、投标人须知
7、招标日程安排
8、投标文件确认书

附件1:招标文件确认书
附件2:投标报价范围
附件3:合同


重庆公司江津世界城项目3D效果图制作公司
招标文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公司江津世界城项目招标
2、项目基本介绍:
为促进世界城项目推广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加快工作进度,增强营销广告效果,计划就世界城项目江津区域3D区位效果图(1张)、项目3D效果图(3张)制作公司招标工作,投标地点为金科现房销售中心二楼江津项目部。
二、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投标。
招标内容:
江津区3D区位效果图、江津世界城项目整体3D区位效果图、江津世界城项目商业3D区位效果图、江津世界城项目园林住宅3D区位效果图制作。
三、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1、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式报价,其服务项目内容按照招标单位所指定或者同意的内容按实进入报价。
2、合同确定价:由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价。
四、付款方式:
制作完成后根据效果,最终一次性付款。投标人在收取甲方款项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
五、评标原则及内容:
投标公司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及方案,提交评选人进行评审,中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济标为合理低价中标原则。
2、公司已有案例和能力较符合招标项目条件;
3、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如资质、服务、合作合同及最近两年的项目业绩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单位企业必须提供自己的公司简介。
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一次。
3、投标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项目业绩,其社会信誉由招标单位实施考察和进行社会调查。
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在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原件交招标单位核对后退还,招标单位留复印件。
6、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评标时投标人须到现场,所提交的资料恕不退还,作为下次合作的参考资料。
7、投标内容为招标项目3D效果图制作,供招标公司参考。
8、中标公司应在七日内与招标单位所指定的时间、地点签定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的,均属于违约,我公司将取消与该公司的所有合作,并将其违约行为通报集团的其他公司。
9、中标人若在此招标合作中配合较好,广告效果好、服务质量、执行效率全面符合招标公司的要求,可优先考虑下一次的投标资格。
七、招标日程安排:
10、招标文件的领取(2013年4月1日9:00-2013年4月1日17:00)。
11、 投标公司须在2013年4月5日前将《投标文件确认书》签字盖章后送达招标公司。
12、 评审时间暂定为2013年4月7日(具体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13、 本邀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金科现房销售中心二楼江津项目部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185*****637


附件1:

投 标 文 件 确 认 书

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江津世界城项目3D效果图制作公司的投标,对贵单位2013年4月28日发出的该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和挂靠,并按照合同要求按质、按期完成任务,一旦招标单位发现我司有上述违规行为,我公司甘愿承受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附件2:

投 标 报 价 内 容
数量(单位:张)精度(DPI)小计(单位:元)
江津区3D区位效果图110000以上
江津世界城项目整体3D区位效果图110000以上
江津世界城项目商业3D区位效果图110000以上
江津世界城项目园林住宅3D区位效果图110000以上

附件三:
效果图制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效果图名称: 项目 效果图
第二条 效果图制作的内容及要求:
效果图类型制作数量精度比例材质面积单价(元)总价(元)画面主要内容要求




第三条:交付时间: 。
第四条:交付地点: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建模、渲染、后期制作等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所需一切费用、利润、税金等,除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若附件报价总金额/单价与本合同约定总价/单价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约定的总价/单价为准,差额部分为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的协商降价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优惠。
2、付款时间:
(1)本合同约定效果图的模型制作完成并确定制作角度,且经甲方确定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2)效果图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整成图光盘一式两份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3)留合同价款的5%(计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 月,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此款。
3、付款方式:转账或者其他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付款前将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以便办理款项支付事宜,乙方确保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内容真实无误;因乙方未及时告知或告知的内容有误,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和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保证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如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的项目图纸资料,具体包括如下文件: ,甲方确认初步效果图及角度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效果图初稿,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效果图。
2、经甲方确认的效果图角度方案的构思说明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作为甲方验收审核的依据之一。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4、在乙方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5、在乙方制作过程中,如甲方修改或调整制作方案,应及时通知乙方。
6、在乙方制作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停止制作,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对乙方已发生之工作量按实结算费用给乙方,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效果图的制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数据等资料的要求精细制作,其色彩、比例、材质、角度、空间、层次、光感等符合要求,局部细致,整体和谐、视觉美观。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数据等资料不准确、不合理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修改。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完成的效果图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使用(包括推广、宣传等)该工作成果过程中,可以使用、标注乙方的名称、标识标志。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未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效果图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乙方返还甲方提交的全部资料,乙方如不返还资料或者有泄露行为的,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逾期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交付效果图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逾期交货超过七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须自收到甲方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合同总价10%违约金,退款逾期的,由乙方按日承担应退而未退款项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乙方制作效果图角度、模型、画面、比例、材质、精度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至符合约定要求,由此逾期按逾期交付的约定处理。
4、若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承担甲方因追溯乙方责任而产生的合理的调查费用、律师代理费、业务费、审计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及其他与追溯乙方责任有关的所有费用。
5、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有权不经过裁决直接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含本合同生效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下同)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乙方同意在甲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参照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前述约定执行后而减少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如超过实际损失的,超过部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只主张违约金的,对是否产生实际损失的事实及损失大小等,不需再举证。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妨碍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级以上大风、五十年一遇的大雨、五十年一遇的大雪、三十年一遇的洪水、7级以上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30天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影响情况资料,经对方确认后根据不可抗力影响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1、双方按以下确定的地址、电话、传真进行联络,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内通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送达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甲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以上联系地址、传真不能联络时,乙方可以采用以下地址、传真与甲方联络:
地址:
传真:
(2)乙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
地址:
电话:
传真:
2、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往来的文件、回复、资料、工作成果、通知、要求、同意、批准、决定、确认等,可以采用直接送交、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对方:
(1)采用直接送交的,由双方授权的人员负责签收,其中甲方授权
签收,乙方授权 签收;除另有约定外,未经授权的人员均无权签收,否则无效,视为未送交对方(但以加盖公章的方式签收或其法定代表人签收的应视为已送达);采用直接送交的,以对方授权的签收人员签收时为已送达,任何一方的签收人员不得拒绝签收;如一方需变更签收人员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
(2)采用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确认发出时为已送达。
(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对方相关工作人员签收邮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的第3个工作日中午12时为已送达(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一方按约定的地址向对方发出邮件后,而被退回或者被拒收的,自发出邮件(以邮戳为准)后第三日的中午12时即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对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对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关于廉政的约定
1、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礼券、提货卡等,下同),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否则出现第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出现第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出现第三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将在前次违约金的基础上加倍计算,以此类推,累计计算。累计出现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乙方在金科集团合格合作商数据库的合格资格将自行丧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索取财物及索要其他好处的或者要求吃饭、喝酒、娱乐以及其他消费的,乙方保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纪检监察部***-********139*****356 138*****559138*****128135*****229);若乙方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一经查实,甲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给予乙方或举报人1000—10000元的奖励;若乙方未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或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包庇甲方工作人员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承担1-3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3、如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承担2-5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甲方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由乙方在合同终止后5日退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或支付违约金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 。
4、其他约定: / /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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