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2013年第一批配网工程(基建类)施工招标公告
电业局2013年第一批配网工程(基建类)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省电力公司丽水电业局2013年第一批配网工程(基建类)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LSZX-WX-P1-********号
1.丽水电业局 委托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浙江省电力公司丽水电业局2013年第一批配网工程(基建类)施工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单位自筹。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国家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限送变电)及以上企业资质;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①、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②、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2010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具有承包并完成过配网工程20个的施工业绩,且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业绩以施工发承包合同或发包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4)信誉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④、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5)安全质量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 投标截标时间:截标时间2013年4月 23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4月 23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在下述地点递交: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9号一楼开标厅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 4. 开标时间:2013年4月 23 日上午09:30在丽水市灯塔街19号一楼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各标包招标控制价的2%。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4月 1 日起至2013年4月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05:00(北京时间)于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花园路608号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 名: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
账 号:3300 1694 3000 5000 1449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传真形式联系。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丽水电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9号5楼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608号7楼
邮编:323000 邮编:323000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人:潘良英 何仪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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