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人民检察院驻龙堌检察室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巨野县人民检察院驻龙堌检察室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DFZ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巨野县人民检察院驻龙堌检察室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己由 巨发改投资【2012】48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检察院 。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施工地点:巨野县龙润路西,龙华路以南;

2.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规模:龙堌检察室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包括一楼门厅、接访大厅;二楼接待室;三楼会议室、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室;总面积约500㎡;

2.6工期:20日历天;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承担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违法违规、被处罚等不良记录情况。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04月02日至2013 年04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

4.2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需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凭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巨野县文昌路中段 地 址:菏泽市菏建数码大厦五楼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56*****077 电 话:155*****9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sdfzhz01@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sdfz9996.com

2013年04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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