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辅助工程招标公告

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辅助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辅助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8日14: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报名发送至********5@qq.com邮箱内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13:00
开标地点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66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静****-********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博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丽媛
项目概况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辅助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发送至********5@qq.com邮箱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HGC-21003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整治辅助工程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市容整治中需要的砖砌体、信号塔高空招牌、高空字、烟囱、高空建筑物拆除。建简易围档、高标准围档;进行防尘网苫盖、画面安装;租用板车、钩机、钩机拖板车、自卸吊车、拖车、吊车、铲车、高空车、人工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内容相关的产品)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投标人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4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6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3.7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发送至********5@qq.com邮箱内

方式:网上报名发送至********5@qq.com邮箱内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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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络截图;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络截图;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31日13时00分,地点为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电话: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6666号

联系方式:徐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博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丽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媛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 整治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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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博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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