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2万吨级通用码头陆域部分水质、废气、噪声等检测项目
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2万吨级通用码头陆域部分水质、废气、噪声等检测项目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门市东灶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2万吨级通用码头陆域部分水质、废气、噪声等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2万吨级通用码头陆域部分水质、废气、噪声等检测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根据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2万吨级通用码头陆域部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对陆域部分的水质、废弃、噪声进行验收期检测以及验收期检测结束后的一年内一次定期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本次招标项目具体项目需求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2.本项目为一整包不得拆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三、采购项目编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能出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数据或真实可信的检测报告;
④业绩要求:在2020年3月1日-2021年2月28日之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例水质、废气、噪声等项目检测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文件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 3月12日14:00 (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发展大道99号,海门港新区裙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女士联系电话: 136*****225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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